煙臺市征地補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導讀:
行紀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煙臺市征地補償標準規定:在標準體系的設計上進行了科學設計和創新,建立了“金字塔”模式。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該工作人員介紹,標準確定后,市國土局還先后其他法律對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為確保標準調整公開公正,市國土局嚴格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召開煙臺市首次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那么煙臺市征地補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煙臺市征地補償標準規定:在標準體系的設計上進行了科學設計和創新,建立了“金字塔”模式。通過創新推出協商議價的“金字塔”模式,調整考慮到標準的延續性和補償實際,
塔基是執行標第二百七十一條招標投標準,涵蓋了大部分征地經常涉及的品種;塔中對執行標準中未包含卻與其具有相似性的品種明確了可執行標準,最大程度上做到有據可依,避免征地補償糾紛;在充分考慮中央省的價格機制改革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于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的,買受人不受前兩款規定的通知時間的限制。方向后,預留出塔尖的位置,對品種特殊的或者條件成熟的地區可通過或積極探索協商議價、價格評估、認證等方式確定補償價格。
調整后的補償類別仍分為建筑類、果樹類和青苗類3大類。其中建筑類主要包括房屋、圍墻等14項56種補償標準,其中增加了目前征地較常涉及的地下暗管和路面等。
“這個標準是經過精密測算,反復論證過的。”采訪中,市國土局(科)工作人員介紹說,標準制定之前,國土局委托技術單位對全市14個縣市區進行了外業走訪調查,廣泛收集了大量價格數據,形成7本數據資料,在綜合各縣市調查上報數據、統計年鑒相關指數、農村居民收入變動情況和煙臺市第4季度工程建設造價信息等基礎材料后,經過反復測算論證后形成標準初稿。
“標準的確定還注重同周邊及經濟總量相當的省內地市進行了比較,從時效期、區域種類、產業特點、歷史價格第八章其他規定延續等方面做了銜接平衡,確保最終成果基本與煙臺市經濟發托運人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展水平相適應,與市場價格相較吻合。”該工作人員介紹,標準確定后,市國土局還先后其他法律對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開展了3次征詢修改,首先征詢各縣市區國土部門意見,而后由各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提出意見,最后會同市財政等部門邀請專家,聽取部分農民意見,對補償標準進一步論證完善。
標準制定完成后,市政府又將其作為全市重大政務決策提上常務會議進行研究,最終確定后上報省國土廳和財政廳批準。
為確保標準調整公開公正,市國土局嚴格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召開煙臺市首次出賣人就交付的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征遷補償標準聽證會,結合煙臺地上附著物種類的區域性特點等因素,特別考慮到征地補償主體雙方平等的市場地位和參與權,確定了包括財政、物價、農業、住建等9部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者與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門,大學、評估機構、市區兩級政協委員、企業家代表、縣鄉代表、農民代表共近50人的聽證代表。“蔬菜、苗木、果樹的分類,分類太少。”農民代表叢先生說。“電力通訊線路方面,通信桿路、鐵塔、地基等設備需要再進一步考慮。”電力方面的聽證代表說。
“喬木的銜接需要再進一步考慮;灌木大于是20的與小于20的,可能導致粗的比細的補償還多,銜接方面需要進一步考慮。”來自于物價局的聽證代表說,墻的新舊不好確定,有時會造成高墻比低墻還便宜。
苗木種植密度如何考慮、圈舍建筑是咋個補償的,商品林和生態公益林應該怎么補償。
據悉,對與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特別是重大利益相關者農民代表提出的農業設施補償等6條重要的合理意見,我市在新標準的辦法里,給予充分采納。
調整后的補償標準較上一輪標準平均上調139%。其中建筑類上調127%,漲幅是因近幾年建設成本,包含人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的上漲;果樹類上調82%,主要結合近兩年的干、鮮瓜果價格指數、農村居民收入變動情況綜合確定補償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