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購置的房屋未必是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存在,一些判決案例也說明,婚后購置的房屋未必是夫妻共同財產。此外,二手房交易過戶中,一般都只是房產證、土地證過戶,很少有人關注住房維修基金的過戶問題。其實,住房維修基金也是要過戶的。因為該套房屋雖系婚后購買,但用于購買此房屋的全部款項源自你婚前的個人財產。此外,你所購房屋是用于居住而非投資性質,房屋增值屬于自然增值,亦不屬于共同財產。故應認定,你以你的個人財產購置的房屋屬于其個人財產,你丈夫的要求不會得到支持。那么婚后購置的房屋未必是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存在,一些判決案例也說明,婚后購置的房屋未必是夫妻共同財產。此外,二手房交易過戶中,一般都只是房產證、土地證過戶,很少有人關注住房維修基金的過戶問題。其實,住房維修基金也是要過戶的。因為該套房屋雖系婚后購買,但用于購買此房屋的全部款項源自你婚前的個人財產。此外,你所購房屋是用于居住而非投資性質,房屋增值屬于自然增值,亦不屬于共同財產。故應認定,你以你的個人財產購置的房屋屬于其個人財產,你丈夫的要求不會得到支持。關于婚后購置的房屋未必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編者按:婚后所購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是很多人的共識,也是億房網購房指南頻道之前講過很多次的問題。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存在,一些判決案例也說明,婚后購置的房屋未必是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情況是怎樣呢,下面將為您詳細解說分析。此外,二手房交易過戶中,一般都只是房產證、土地證過戶,很少有人關注住房維修基金的過戶問題。其實,住房維修基金也是要過戶的。今天的億問億答就主要為大家解答這兩個問題,希望能為大家釋疑解惑。
案例一:婚后購置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未必!
網友:我于婚前從單位購置了一套房改房,并付清所有房款,與丈夫結婚后,該房屋面臨拆遷。我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相關的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協議書,并將此款存入銀行。為了解決住房問題,我用拆遷補償款26萬元重新購買了一套房屋,房屋產權證注明的產權人為我本人。現在我和丈夫面臨離婚,他要求分割房產,我認為這套房屋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不應分割。請問我的要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
因為該套房屋雖系婚后購買,但用于購買此房屋的全部款項源自你婚前的個人財產。首先,您婚前的那套房屋,是房改房,且是你在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屬你的個人財產。婚后,由該房屋拆遷所得款項26萬余元,系針對你個人財產的貨幣補償形式,亦屬于你的個人財產;后你以該26萬元的補償款重新購置的房屋,亦屬于個人財產形式的再次轉變。
再次,根據你所保留的銀行存折的存款和取款明細,并結合購房合同的簽訂時間,房款結清證明等證據,足以證明新房的全部購置款是由拆遷補償的26萬元組成。
此外,你所購房屋是用于居住而非投資性質,房屋增值屬于自然增值,亦不屬于共同財產。故應認定,你以你的個人財產購置的房屋屬于其個人財產,你丈夫的要求不會得到支持。
律師支招
保留證據 顯示財產形式轉變過程
目前,由于房屋價值大、增值快,在離婚糾紛中已成為財產爭議焦點。對此,為能有效證明類似上述情況的房屋產權情況,當事人應特別注意收集和保留有關購房款的來源、銀行存儲、支取明細、購房合同中的各種單據等有效證據,以期能清晰、完整地顯示婚前財產在婚后的形式轉變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