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的二手房里有人過世,算不算兇宅?

導讀:
一般認為,發生過自殺、兇殺并因而造成重大傷亡的可算“兇宅”,但病死、自然死亡則都不算。關于“兇宅”的買賣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因其直接影響買受者是否購買房屋,屬重大事實部分,故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應明確告知買受人。賣房者如果為了將房屋賣出或賣高價而故意隱瞞“兇宅”這一重大事實,違反了民事活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其行為構成欺詐。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買方可主張所購買的房屋因“兇宅”造成經濟價值減損,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本文根據法制日報《二手房里有人過世,算兇宅嗎》整理。那么購買的二手房里有人過世,算不算兇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認為,發生過自殺、兇殺并因而造成重大傷亡的可算“兇宅”,但病死、自然死亡則都不算。關于“兇宅”的買賣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因其直接影響買受者是否購買房屋,屬重大事實部分,故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應明確告知買受人。賣房者如果為了將房屋賣出或賣高價而故意隱瞞“兇宅”這一重大事實,違反了民事活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其行為構成欺詐。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買方可主張所購買的房屋因“兇宅”造成經濟價值減損,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本文根據法制日報《二手房里有人過世,算兇宅嗎》整理。關于購買的二手房里有人過世,算不算兇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未對“兇宅”作出規定,那么民間有關“兇宅”的習俗就可以適用民法領域的“公序良俗”相關概念。一般認為,發生過自殺、兇殺并因而造成重大傷亡的可算“兇宅”,但病死、自然死亡則都不算。
關于“兇宅”的買賣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因其直接影響買受者是否購買房屋,屬重大事實部分,故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應明確告知買受人。
雖然發生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客觀上未就房屋的實際使用價值產生影響,但該情況會影響購房者的心理感受,從而造成房屋交易價值降低,構成了房屋的重大瑕疵,是影響房屋買賣合同訂立的重大事項。故意隱瞞房屋內曾發生過的行為,違背誠信原則,雙方合同的簽訂違反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屬于可撤銷的合同。
賣房者如果為了將房屋賣出或賣高價而故意隱瞞“兇宅”這一重大事實,違反了民事活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其行為構成欺詐。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買方可主張所購買的房屋因“兇宅”造成經濟價值減損,要求賣方返還購房款并支付利息。
(本文根據法制日報《二手房里有人過世,算兇宅嗎》整理。)
(責任編輯:湯先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