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轉讓房產引發房產糾紛

導讀:
陸某無奈,只有尋求法律途徑,將三位產權人即弟弟一家三口起訴到法院并申請查封了房產。在陸某起訴后,事情發生了一些戲劇性的變化。在多方工作下,弟弟的妻子同意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要求陸某提前支付余下的房款,用于抵扣孩子的撫養費。陸某早已準備好了所有的錢款,于是與弟弟、弟媳簽署了另一份房屋轉讓的補充協議。對于房屋在5年時間內被陸某占有使用,她稱是將房屋出租給陸某,租期為10年,租金為每月800元,由陸某的弟弟收取。而陸某的弟弟則意識到自己真正上了妻子的當,轉而在庭上將所有事實和盤托出。那么惡意轉讓房產引發房產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陸某無奈,只有尋求法律途徑,將三位產權人即弟弟一家三口起訴到法院并申請查封了房產。在陸某起訴后,事情發生了一些戲劇性的變化。在多方工作下,弟弟的妻子同意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要求陸某提前支付余下的房款,用于抵扣孩子的撫養費。陸某早已準備好了所有的錢款,于是與弟弟、弟媳簽署了另一份房屋轉讓的補充協議。對于房屋在5年時間內被陸某占有使用,她稱是將房屋出租給陸某,租期為10年,租金為每月800元,由陸某的弟弟收取。而陸某的弟弟則意識到自己真正上了妻子的當,轉而在庭上將所有事實和盤托出。關于惡意轉讓房產引發房產糾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介紹】
2006年5月,陸某與弟弟何某簽署了一份房屋轉讓協議,約定陸某向弟弟購買迎博路(現大道站路)某弄某號某室產權住房一套,房款分為二次支付,第一次為25萬元,在產證可過戶時,余款一次性付清。當天,陸某支付了弟弟房款25萬元,并裝修入住至今。
2011年3月弟弟一家辦理了上述房屋的房地產權證,登記在弟弟一家三口名下。由于2010年10月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頒布了《上海關于動遷安置房提前上市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此房屋的產權證雖然為新辦,但也可以上市交易了。于是陸某要求弟弟一家協助辦理過戶手續,沒想到,弟弟非但置之不理,還與妻子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家中所有的三套安置房屋均歸妻子和孩子所有,債務由弟弟承擔。
陸某無奈,只有尋求法律途徑,將三位產權人即弟弟一家三口起訴到法院并申請查封了房產。在陸某起訴后,事情發生了一些戲劇性的變化。弟弟原以為和妻子是假離婚,可以反悔當初的房屋轉讓協議,獲得收益后,再與妻子復婚。但沒有想到,妻子早有了異心,她是設了一個陷阱,假戲真做,此時弟弟才恍然大悟。之后他們多次因為妻子索要孩子撫養費發生糾紛。在多方工作下,弟弟的妻子同意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但要求陸某提前支付余下的房款,用于抵扣孩子的撫養費。陸某早已準備好了所有的錢款,于是與弟弟、弟媳簽署了另一份房屋轉讓的補充協議。弟弟、弟媳并代孩子簽字。之后由于陸某向弟弟支付房款時,要求弟媳婦簽字,弟媳婦予以了拒絕,并仍然反悔了配合過戶的承諾。于是訴訟仍按原安排進行了開庭審理。
在庭審中,弟弟的妻子找出了很多匪夷所思的理由,諸如稱她不認識字,只會寫自己的名字,以為補充協議是關于孩子撫養費問題的,才在弟弟的脅迫下簽了字。對于房屋在5年時間內被陸某占有使用,她稱是將房屋出租給陸某,租期為10年,租金為每月800元,由陸某的弟弟收取。而對于這些不符合常理的說法,她本人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而陸某的弟弟則意識到自己真正上了妻子的當,轉而在庭上將所有事實和盤托出。
【法院判決】
從房屋自2006年5月起由陸某裝修入住及立案后弟弟的妻子在補充協議上簽字這些事實來看,弟弟的妻子對房屋出售給陸某是知道的,并且認可的。鑒于被告已經將房屋出售給原告,并已實際交付,而原告也已支付了部分款項,該房屋已經具備了交易過戶的條件。同時原告愿意一次性付清購房余款,因此原告要求被告協助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可予準許。同時判決本案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均由被告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