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支招新婚姻法后的離婚房產糾紛

導讀:
中國婚姻法學會秘書長雷明光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亦透露,離婚案例中,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是最重要的,90%的離婚案件都會有財產糾紛,而財產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子。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明文涉及房產的規定就有5條。婚姻法關于房產歸屬的新規一出,立馬在社會上引發熱議。那么律師支招新婚姻法后的離婚房產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國婚姻法學會秘書長雷明光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亦透露,離婚案例中,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是最重要的,90%的離婚案件都會有財產糾紛,而財產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子。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明文涉及房產的規定就有5條。婚姻法關于房產歸屬的新規一出,立馬在社會上引發熱議。關于律師支招新婚姻法后的離婚房產糾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全文共十九條,重點針對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之間贈與房產、親子鑒定等爭議較大的問題作出解釋,8月13日起開始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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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更注重個人財產的保護
參與修法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巫昌幀在接受人民網在線訪談時表示,此次修改突出了財產問題,以往《婚姻法》對財產問題的規定比較簡單,甚至就是一條——夫妻財產共同所有,另有約定除外。“隨著經濟發展,市場經濟越來越深入,大家都有房了,家庭財產變化很大。不動產的價值高了、數量也大了,針對這個情況,應當作出補充性法律條文,彌補《婚姻法》的不足。”她說。
中國婚姻法學會秘書長雷明光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亦透露,離婚案例中,財產和子女撫養問題是最重要的,90%的離婚案件都會有財產糾紛,而財產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子。
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明文涉及房產的規定就有5條。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核心觀點: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另一方不能追回該房屋;以一方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首付方的個人財產;若一方有隱藏、轉移、揮霍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不離婚也可分割財產。
婚姻法關于房產歸屬的新規一出,立馬在社會上引發熱議。反對者高呼新法“重男輕女,男人離婚成本太低”,有網友戲謔,新《婚姻法》是“樂了開發商,哭了丈母娘”。贊成者則認為,該司法解釋給那些看著房子結婚的人敲響警鐘,有利于還婚姻以愛情的本質。
北京市博圣律師事務所律師于超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兒子父母方給兒子買房,不管發生在婚前還是婚后,如果不做特殊約定就屬于男方個人財產,這個事情并不離奇,因為相對的,女兒父母方給女方買房,也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女方個人財產,所以法律在這一點上是公平的。
“從合同法到物權法,從合同的相對性效力到物權公示制度效力的進步,應該說誰的名字就是屬于誰的物權,至于買房時候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于超認為,婚內分割財產制度是涉及婚姻財產的重大突破,會對夫妻雙方中弱勢的一方起到保護作用。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弱勢方可以在婚內直接起訴要求共同財產分割,從而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損失。
婚姻法新解對樓市影響幾何?
據中國之聲報道,婚姻法新解正式實施不到一周的時間里,房地產交易中心咨詢房地產變更登記的人明顯增加。
上海寶山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咨詢窗口的工作人員透露,婚姻法新解釋出臺后的這一周工作特別繁忙,一天要回答約兩百個問題。其中,問得最多的還是在房產證上增加名字的相關事宜,咨詢這類問題的以女性居多,并且大部分是年輕人。
據現代快報報道,南京市公證處咨詢點這段時間來咨詢給房產證加名字的人也比原來增多,但真正辦理的還不多。
此次司法解釋對新房、二手房市場會有何影響?21世紀不動產上海區域分析師羅寅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此次《婚姻法》司法解釋與目前我國的婚姻觀念有所不同,短期內可能對婚姻中女方家庭在心理層面造成一定影響,但對實際購買房屋的行為則影響不大。該買房的還是需要買房、市場對婚房的剛性需求并不會因此發生根本性改變。
律師支招:婚前財產公證 婚后簽訂房屋共有協議
從老婚姻法到目前的新婚姻法,再到司法解釋(三),漸漸在確立的核心內容就是婚前所創造的財富固化起來屬于個人財產,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所產生收益依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理念。
在婚姻法新規下,未婚或已婚男女如何保護自己的正當“房權”不受侵害?于超律師建議,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出資的房產可用簡單“出資書”的方式寫明共同出資這件事,這樣進入財產分割時就是公平的,因為最后無論房屋是誰所有,都要給另一方以補償(這個補償含有增值部分)。
如果婚前就要涉及到買房問題,除了出資書以外,建議從賣賣合同到按揭手續全部登記為雙方名字 。如果全款購買,產權方式可以選擇“共有”并寫上雙方名字。
“婚前建議做好財產公證,婚后針對房屋寫明出資情況。房屋產權方式為共有應該是最好的保證自己權益的辦法。”于超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