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借貸合同無效怎么處理

導讀: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第七條 其他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從上述兩個案例來看,案例一的情形符合該《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情形,據此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案例二屬于本條第(三)項情形而認定借貸合同無效。那么企業借貸合同無效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第七條 其他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從上述兩個案例來看,案例一的情形符合該《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情形,據此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案例二屬于本條第(三)項情形而認定借貸合同無效。關于企業借貸合同無效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企業借款合同無效認定中的法律適用問題。合同無效的認定依據主要有中國人民銀行的出臺《貸款通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合同法》、《民法通則》、《商業銀行法》,后者與前者的關系屬于上位法與下位法,一般法與特殊法的關系,下位法與上位法的規定不得沖突,違反上位法的規定無效,在上位法無明確規定的情形下應適用下位法的規定。
(三)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后,借款的返還問題。由于違約責任的成立以合同的有效成立為前提,合同無效后,雙方關于違約金和利息的規定由于主合同的無效而不發生應有的效力,但是借款方應當基于不當得利返還出借方的借款本金。
(四)合同無效后有過錯方的締約過失責任。一方為了締約而付出的必要費用應由有過錯一方予以補償。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愿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并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十四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從上述兩個案例來看,案例一的情形符合該《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情形,據此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案例二屬于本條第(三)項情形而認定借貸合同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