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的條件

導讀:
“附條件合同的生效條件如下:1、條件是當事人約定的、將來發生的、不確定的條件;2、合同附生效條件的,自條件成就時生效;3、如果當事人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中《民法典》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羅馬法曾規定了“同時成立之原則”,認為法律行為的成立與效力同時發生。長期以來,中國立法與司法實踐對合同成立與生效以及相關的合同的不成立與無效未作出嚴格的區分,從而將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等同起來。那么合同生效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附條件合同的生效條件如下:1、條件是當事人約定的、將來發生的、不確定的條件;2、合同附生效條件的,自條件成就時生效;3、如果當事人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中《民法典》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羅馬法曾規定了“同時成立之原則”,認為法律行為的成立與效力同時發生。長期以來,中國立法與司法實踐對合同成立與生效以及相關的合同的不成立與無效未作出嚴格的區分,從而將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等同起來。關于合同生效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附條件合同的生效條件如下:1、條件是當事人約定的、將來發生的、不確定的條件;2、合同附生效條件的,自條件成就時生效;3、如果當事人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
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中《民法典》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羅馬法曾規定了“同時成立之原則”,認為法律行為的成立與效力同時發生。長期以來,中國立法與司法實踐對合同成立與生效以及相關的合同的不成立與無效未作出嚴格的區分,從而將合同的成立與生效等同起來。其實,如前所述,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概念,當事人訂立了合同,要實現合同產生的權利和利益,就要使合同發生效力;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只有合同成立了才能談得上無效、效力待定、撤銷等問題;合同成立只解決合同存在與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