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條款沒履行完合同能生效嗎

導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合間中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條款的變更都屬于合同變更。合同當事人達成變更合同的協議后,按變更后的內容履行。那么合同上的條款沒履行完合同能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合間中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條款的變更都屬于合同變更。合同當事人達成變更合同的協議后,按變更后的內容履行。關于合同上的條款沒履行完合同能生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1、變更合同必須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當事人不能單方變更合同,否則就構成違約。
2、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都構成合同內容的變更。合間中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等條款的變更都屬于合同變更。
3、有的合同變更還需履行批準、登記手續。如《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7條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經營期限內協商同意對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作重大變更的,應當報審批機關批準。
4、合同變更的內容必須明確,否則推定為未變更,仍按原合同履行。合同當事人達成變更合同的協議后,按變更后的內容履行。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只要滿足以下任意一點就能生效: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實際履行完成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