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免責條款怎么寫

導讀:
免責條款常被合同一方當事人寫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人的承諾,使其發生法律效力。合同訂立時,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有免責條款的,當發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這些免責條款時,可以免除違約方的責任。那么買賣合同免責條款怎么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免責條款常被合同一方當事人寫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人的承諾,使其發生法律效力。合同訂立時,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有免責條款的,當發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這些免責條款時,可以免除違約方的責任。關于買賣合同免責條款怎么寫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免責條款常被合同一方當事人寫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人的承諾,使其發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講是指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時,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責任而設立的條款。因此說,免責條款以意思表示為要約,以限制或免除當事人未來責任為目的,屬于民事法律行為。
二、合同免責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了法定的免責條件和合同約定的免責事由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義務人將被免除履行義務,這些法定的免責條件和約定的免責事由,稱之為免責事由。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的規定及司法實踐,違約的免責事由有以下幾種: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地震、海嘯等。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債務人不負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沿海城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一些發展商通過舉證臺風天氣而主張免除逾期交房的責任,這種該主張不能成立。理由是,我國沿海地區每年都會有臺風天氣,雖然每次的臺風天氣何時發作不能預見,但每年臺風天氣的總數是確定的,而且是可以預測到的,由于商品樓房的建設周期長,發展商應合理地與購房方簽訂交付房屋的時間,而不能以臺風天氣主張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2、特別規定或約定。合同訂立時,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有免責條款的,當發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這些免責條款時,可以免除違約方的責任。
3、對方有過錯。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是由于對方的過錯導致,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一方不僅可以免負責任,而且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不可抗力的情形有哪些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責事由,《合同法》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常見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海嘯等。
2、政府行為。政府行為一定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以后發生,且不能預見的情形。如運輸合同訂立后,由于政府頒布禁運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會異常形象。一些偶發的事件阻礙合同的履行,如罷工騷亂等。不可抗力雖為合同的免責事由,
但有關不可抗力的具體事由很難由法律作出具體列舉式的規定,因此根據合同自由原則,當事人可以在訂立不可抗力條款時,具體列舉各種不可抗力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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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周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