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人死亡后房屋買賣合同如何履行

導讀:
出賣人在買賣合同簽訂后死亡的,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其繼承人應當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清償的責任。因此,出賣人死亡,其繼承人應當對合同義務予以承繼,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共同還款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收入證明及近三個月銀行流水及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復印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屬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補貼性質,只要個人所在單位建立過住房公積金且按期繳交了公積金的均有權申請貸款,它最大的優點是利率低。那么出賣人死亡后房屋買賣合同如何履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賣人在買賣合同簽訂后死亡的,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其繼承人應當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清償的責任。因此,出賣人死亡,其繼承人應當對合同義務予以承繼,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共同還款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收入證明及近三個月銀行流水及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復印件。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屬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補貼性質,只要個人所在單位建立過住房公積金且按期繳交了公積金的均有權申請貸款,它最大的優點是利率低。關于出賣人死亡后房屋買賣合同如何履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賣人在買賣合同簽訂后死亡的,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其繼承人應當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清償的責任。因此,出賣人死亡,其繼承人應當對合同義務予以承繼,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
2.調查表(夫妻雙方個人征信、銀行核查表、客戶須知、誠信保證書及逾期證明、房貸查詢結果證明);
3、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張紙上);
4、借款度人夫妻雙方戶口本復印件(含本人頁首頁)及外地人提供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
5、借款人結婚證(復印件)或單身證明(原件);
6、借款人夫妻雙方工資收入明原件及近3個月銀行流水;
7、如無銀行工資卡流水的需要提供單位加蓋公章或首付部章的本人簽字的工資表(近3個月),提供家用銀行流水;
8、借款人如為私人業主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專驗資報告及可以證明經營狀況的材料如連續近3個月的對公銀行流水、財務報表、納稅證明、增值稅發票等。(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章);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
10、如需保證人時(夫妻雙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復印件、收入證明、近三個月銀行流水及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復屬印件。共同還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收入證明及近三個月銀行流水及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復印件。
居民購房除了動用歷年的積蓄,購房資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仍不足部分則再申請由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解決,運用此種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與銀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相結合的"組合貸款"已是購房最普遍的貸款方式。因為它比較符合現實又較為合理,畢竟每戶家庭可以計貸的個人住房公積金額度不會很多,若全部向銀行貸款又會在利息上負擔太重。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屬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具有一定的政策補貼性質,只要個人所在單位建立過住房公積金且按期繳交了公積金的均有權申請貸款,它最大的優點是利率低。而且,貸款金額越大、期限越長,利差就越可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