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出租不動產如何納稅

導讀: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動產出租涉及房產稅、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增值稅及附征,其中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還涉及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年終實行匯算清繳。不動產所在地與其機構所在地均在我市范圍內,但不在同一區縣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增值稅繳納地點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動產租賃的發票不能代開。那么異地出租不動產如何納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動產出租涉及房產稅、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增值稅及附征,其中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還涉及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年終實行匯算清繳。不動產所在地與其機構所在地均在我市范圍內,但不在同一區縣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增值稅繳納地點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動產租賃的發票不能代開。關于異地出租不動產如何納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不動產出租涉及房產稅、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增值稅及附征,其中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還涉及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年終實行匯算清繳。
不動產所在地與其機構所在地均在我市范圍內,但不在同一區縣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增值稅繳納地點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不動產租賃的發票不能代開。每個城市都有按區域劃分的稅務管理分局,在一個城市的房產跨區域分局開票都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繳稅地與實際業務發生地不符,更別說去異地的稅務局代開,異地稅務局不會接受,也不會開給你。
這是一種典型的納稅義務發生地與繳稅地點不同的矛盾,是不被許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