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孩子算事實婚姻嗎

導讀:
而我國幅員遼闊,對于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地區,進行結婚登記有一定困難。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齡,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能得到實現。有的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為逃避國家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故意不登記,造成事實婚姻狀態。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孩子算事實婚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我國幅員遼闊,對于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地區,進行結婚登記有一定困難。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齡,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能得到實現。有的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為逃避國家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故意不登記,造成事實婚姻狀態。關于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孩子算事實婚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男女沒登記結婚,卻生育了小孩,在對這樣的關系進行處理的時候,就要先區分究竟屬于事實婚姻還是同居關系。針對不同的情況,法律中規定的處理方式不一樣。那到底男女在沒登記結婚的情況下又生下了孩子的,此時算什么情況?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沒登記結婚生育孩子算事實婚姻嗎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在我國長期大量存在,在廣大農村特別是邊遠地區,事實婚甚至占當地婚姻總數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這一狀況的原因主要有:
(1)傳統習俗的影響。我國民間流行儀式婚,許多人認為,只要舉行了婚禮,親朋好友認可,就是夫妻了,沒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續。
(2)婚姻登記不方便。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而我國幅員遼闊,對于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地區,進行結婚登記有一定困難。
(3)登記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當事人到了婚姻登記機關,因辦事人員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記。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齡,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能得到實現。
(4)婚姻登記搭車收費。比如有的要收計劃生育押金、戶口遷移保證金等。
(5)法制宣傳不夠。人們的法制觀念淡薄,對婚姻登記的重要性缺乏認識。有的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為逃避國家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故意不登記,造成事實婚姻狀態。
二、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3、同居雙方1994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
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
2、雙方自愿結婚;
3、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判斷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關系,需要看實際建立該關系的時間點,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 建立了這樣的關系,不管有沒有生育子女,都是認定為實施婚姻。但如果是在此之后建立的話,那就只能認定為同居關系,需要注意,我國是不保護同居關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