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舉行結婚儀式的婚姻受法律守護嗎

導讀:
分析王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罪,左某提起的刑事自訴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王某與左某的婚姻關系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將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結婚的形式要件,是當事人締結婚姻關系必須遵守的程序。在本案中,刑事自訴人左某與王某之間因未辦理結婚登記,不符合結婚程序規定,也沒有補辦結婚登記手續,沒有形成合法的夫妻關系,因而不受法律保護,王某當然也就不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其共有財產的說法也就沒有了法律依據。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舉行結婚儀式的婚姻受法律守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析王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罪,左某提起的刑事自訴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王某與左某的婚姻關系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將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結婚的形式要件,是當事人締結婚姻關系必須遵守的程序。在本案中,刑事自訴人左某與王某之間因未辦理結婚登記,不符合結婚程序規定,也沒有補辦結婚登記手續,沒有形成合法的夫妻關系,因而不受法律保護,王某當然也就不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其共有財產的說法也就沒有了法律依據。關于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舉行結婚儀式的婚姻受法律守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
王某(男)與左某(女)同住一村,兩人自小認識,長大后萌生愛意,雙方父母彼此之間也很滿意,高中畢業后,王某進入鄉辦企業打工,左某在本村小學教書。經過雙方家人大力撮合,二人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大擺宴席邀請各位親朋好友。婚后半年,王某到廣州打工,因工作能力出色,加上個人勤奮,白天上班,晚上讀夜校,很快在廣州站穩腳跟。而他與左某的聯系越來越少了,兩人之間幾乎沒有了共同語言。這時,肖某進入王某生活,二人朝夕相處,生活上互相照顧,彼此都離不開,很快,王某和肖某就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左某得知此事,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王某重婚罪,并要求分割與王某結婚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10余萬元。左某的做法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嗎?
分析
王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罪,左某提起的刑事自訴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王某與左某的婚姻關系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將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結婚的形式要件,是當事人締結婚姻關系必須遵守的程序。我國采用的是婚姻登記制,簡單的說就是男女雙方要求結婚時,必須依法向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結婚,取得結婚登記證。在當事人取得結婚登記證時起,夫妻關系得到確立。這時候的婚姻關系才會受法律的保護。當然法律并沒有禁止當事人舉辦婚禮,是否舉辦婚禮,這完全取決于當事人的自愿,但如果按照習慣或風俗舉辦婚禮后,則一定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登記,補辦后取得結婚證的才受法律保護。要提醒注意的是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
在本案中,刑事自訴人左某與王某之間因未辦理結婚登記,不符合結婚程序規定,也沒有補辦結婚登記手續,沒有形成合法的夫妻關系,因而不受法律保護,王某當然也就不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其共有財產的說法也就沒有了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