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歸屬權的法律規定

導讀:
1、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3、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并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這屬于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那么彩禮錢歸屬權的法律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2、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3、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并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這屬于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關于彩禮錢歸屬權的法律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彩禮是贈與給女方,就是女方個人財產;否則,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并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若沒有結婚,可以要求退還。若已經結婚,彩禮一般不退還。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法院應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所以,一般情況下,以及領取結婚證的,彩禮是不用返還的,但是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2、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這屬于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于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較懸殊,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