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租賃欠款糾紛

導讀:
基本案情: 1991年11月1日,xx村委會(原告)將廠房租給保定市xx汽車裝飾件廠(被告)使用,并于當日簽訂了租賃廠房協議,約定每年租金肆萬元,租賃期十五年,自1991年11月1日起至2005年11月1日止。協議簽訂后,甲方履行了合同,乙方于1992年開始拖欠租賃費,到1998年所欠租賃費共計230670元。法院判決 原、被告簽訂的租賃廠房廠區的合同合法有效。本案中,保定市xx汽車裝飾件廠與被代理人簽訂了租賃廠房協議,明確約定了租金和期限,在實際履行中,被告拖欠230670元租金是無可爭議的事實,而且由于被告的行為給代理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被告應給付逾期付款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那么xx村租賃欠款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本案情: 1991年11月1日,xx村委會(原告)將廠房租給保定市xx汽車裝飾件廠(被告)使用,并于當日簽訂了租賃廠房協議,約定每年租金肆萬元,租賃期十五年,自1991年11月1日起至2005年11月1日止。協議簽訂后,甲方履行了合同,乙方于1992年開始拖欠租賃費,到1998年所欠租賃費共計230670元。法院判決 原、被告簽訂的租賃廠房廠區的合同合法有效。本案中,保定市xx汽車裝飾件廠與被代理人簽訂了租賃廠房協議,明確約定了租金和期限,在實際履行中,被告拖欠230670元租金是無可爭議的事實,而且由于被告的行為給代理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被告應給付逾期付款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關于xx村租賃欠款糾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導讀:《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基本案情: 1991年11月1日,xx村委會(原告)將廠房租給保定市xx汽車裝飾件廠(被告)使用,并于當日簽訂了租賃廠房協議,約定每年租金肆萬元,租賃期十五年,自1991年11月1日起至2005年11月1日止。協議簽訂后,甲方(xx村委會)履行了合同,乙方(保定市xx汽車裝飾件廠)于1992年開始拖欠租賃費,到1998年所欠租賃費共計230670元。乙方提出甲方經常停水、停電,給自己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并且甲方于1995年把廠房又租給別人,造成經濟損失60余萬元,因此未交租金。
代理詞精要: 1、本案被告拖欠租金已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在法庭調查中,被告對所欠租金數額沒有任何異議。 2、被告應給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被告履次拖欠租金,已給原告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 法院判決 原、被告簽訂的租賃廠房廠區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租賃原告的廠房,應按時交納租金,被告沒有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應負違約責任。被告提出因停水、停電給被告造成損失,因沒有提供證據,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提出的1995年把被告已租賃的廠房又租給了別人,給被告造成60余萬元的損失,因被告沒有提出反訴,法院不予審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給付原告租賃費230670元,于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付清,賠償損失按日萬分之四計算,1993年1月1日起按每年未交租金數逐年計算至全部付清之日止。
律師點評:《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規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可以按每日萬分之四計算。本案中,保定市xx汽車裝飾件廠與被代理人(xx村委會)簽訂了租賃廠房協議,明確約定了租金和期限,在實際履行中,被告拖欠230670元租金是無可爭議的事實,而且由于被告的行為給代理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被告應給付逾期付款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