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陷阱被騙了怎么辦

導讀:
如果能證明合同的訂立是基于對方的欺詐,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合同。依據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第三類是合同違約責任規定含糊,開發商承諾不兌現時,購房人權益受損。第五類是合同中關于產權證辦理條款的陷阱。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那么合同陷阱被騙了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能證明合同的訂立是基于對方的欺詐,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合同。依據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第三類是合同違約責任規定含糊,開發商承諾不兌現時,購房人權益受損。第五類是合同中關于產權證辦理條款的陷阱。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關于合同陷阱被騙了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能證明合同的訂立是基于對方的欺詐,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合同。而且是格式合同的話可以主張該條款無效。依據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二類,約定房屋貸款辦不下來,不給退還定金。有些房產項目開發商不具備銷售的資格,不能辦理公積金貸款,就在合同中做這樣的約定,使購房人利益受到損失。
第三類是合同違約責任規定含糊,開發商承諾不兌現時,購房人權益受損。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規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變設計,商用房的游泳池變成了停車場,該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嚴重影響了居民的生活,對一些關鍵的問題,開發商與消費者簽定合同時或者不約定,或者在約定中設下陷阱。出現糾紛后千方百計地推卸責任。
第四類是在面積的漲水和縮水違反規定放寬對開發商的限制。根據規定,如果房屋面積絕對值誤差比超過3%的,購房人就有權退房,但實際情況由于一些開發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購房人的約定,購房人很難索賠。由于面積縮水的數額很大,計算的依據透明度也差,同時造成了面積爭議引起的投訴也逐年在遞增。
第五類是合同中關于產權證辦理條款的陷阱。因為開發商不具備銷售的資格,或者以舊城改造的名義,把房屋改頭換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張膽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續和證件,就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拖延辦理產權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于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后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上面的內容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實際上由于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