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報案材料應該提交哪些

導讀:
所以,遭遇合同詐騙時需要準備報案證據材料向當地的經偵部門進行報案;經偵部門根據所提交的材料決定是否受理,同時一段時間后的初查結束后決定是否對報案的合同詐騙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對于未構成犯罪,決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被舉報人,應當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符合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一、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解釋第88條規定的,應當受理;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那么合同詐騙報案材料應該提交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遭遇合同詐騙時需要準備報案證據材料向當地的經偵部門進行報案;經偵部門根據所提交的材料決定是否受理,同時一段時間后的初查結束后決定是否對報案的合同詐騙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對于未構成犯罪,決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被舉報人,應當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符合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一、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解釋第88條規定的,應當受理;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關于合同詐騙報案材料應該提交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提供涉嫌人簽訂合同的虛構單位,冒用他人名義的相關依據。如:留下的印章、印鑒、假名片、假工作證、假營業執照,蓋假公章各種證明等。
3、已經履行小額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后逃匿的,請盡量提供逃匿的依據。如關閉通訊工具,轉移貨物、貨款,搬遷住所等證明本材料等。
5、提供涉嫌人其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依據。如:留下的書寫工具、交通工具、生產工具、假身份證、刊登虛假廣告的報刊、雜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請盡量提供。如來信、電報等各種材料等。
合同詐騙罪屬于經濟犯罪的種類,其實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其管轄歸于當地的經偵部門。所以,遭遇合同詐騙時需要準備報案證據材料向當地的經偵部門進行報案;經偵部門根據所提交的材料決定是否受理,同時一段時間后的初查結束后決定是否對報案的合同詐騙立案偵查。
根據《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規定》等有關法律規范,決定立案的程序有以下須注意之點:
1、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由接受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并制作《立案決定書》。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接受單位應當制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2、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經過初查后認為應當立案的,應當制作審查結論報告,由檢察長決定;并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備案。決定立案偵查的,應當制作《立案決定書》。人民檢察院對于未構成犯罪,決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被舉報人,應當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
3、對于自訴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第二日起十五日以內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或者代為告訴人。對于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收到附帶民事訴狀后,應當進行審查,并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77條第一、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解釋第88條規定的,應當受理;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詐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騙取當事人財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