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合同詐騙怎么寫報案材料,合同詐騙的合同有效嗎

導讀:
遭遇合同詐騙怎么寫報案材料
合同詐騙報案人可以撤案嗎?遭遇合同詐騙怎么寫報案材料
合同詐騙報案人一般不能撤案。合同詐騙罪原則上不能撤案。但被害人諒解可從輕處理。合同詐騙罪是刑事犯罪,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受害方是無法申請撤訴的,法律規定僅有自訴案件和不構成犯罪的案件才可以撤案。如果在偵查階段檢察院偵監部門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則可以變更強制措施或者予以釋放,也就不會移送審查起訴了。
遭遇合同詐騙怎么寫報案材料
遭遇合同詐騙如下寫報案材料:
1.所簽訂的合同(協議)。
2.涉嫌人簽訂合同的虛構單位,冒用他人名義的相關依據。如:留下的印章、印鑒、假名片、假工作證、假營業執照,蓋假公章各種證明等。
3.已經履行小額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合同的材料。
4.收受受害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后逃匿的,請盡量提供逃匿的依據。如關閉通訊工具,轉移貨物、貨款,搬遷住所等證明本材料等。
5.涉嫌人其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依據。如:留下的書寫工具、交通工具、生產工具、假身份證、刊登虛假廣告的報刊、雜志等。
6.涉嫌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請盡量提供。如來信、電報等各種材料等。
合同詐騙的合同有效嗎
看具體情況定。對合同詐騙罪成立后的合同,受害人如認為合同繼續有效對其有利,可要求繼續履行或變更合同;如認為違約責任的適用對其有利,可要求在確認合同有效的情況下,責令詐騙行為人承擔違約責任;如認為合同繼續有效對其不利,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關撤銷合同,使合同失效。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