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提交虛假材料的后果

導讀:
1、無效婚姻的定義無效婚姻,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結婚登記提交虛假材料的后果”這個問題我們現在有了一定的了解了。結婚應該是一件慎重的事情,因此對于結婚登記提交的材料,線管部門應該認真審查,一旦發現是虛假材料,就可以撤銷,認定該婚姻為無效婚姻。那么結婚登記提交虛假材料的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無效婚姻的定義無效婚姻,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結婚登記提交虛假材料的后果”這個問題我們現在有了一定的了解了。結婚應該是一件慎重的事情,因此對于結婚登記提交的材料,線管部門應該認真審查,一旦發現是虛假材料,就可以撤銷,認定該婚姻為無效婚姻。關于結婚登記提交虛假材料的后果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無效婚姻的定義無效婚姻,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無效婚姻和得撤銷婚姻,前者為自始當然無效,后者則需經訴訟程序,從宣告撤銷起喪失婚姻的效力。
2、無效婚姻的情形包括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重婚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齡的。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無效婚姻,又稱違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兩性的結合因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婚姻形式。無效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結婚登記提交虛假材料的后果”這個問題我們現在有了一定的了解了。結婚應該是一件慎重的事情,因此對于結婚登記提交的材料,線管部門應該認真審查,一旦發現是虛假材料,就可以撤銷,認定該婚姻為無效婚姻。希望這個介紹對您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