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

導讀:
結婚登記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如下:1、本人的常住戶口薄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3張。結婚登記程序瑕疵的表現形式(一)非管轄地登記《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均規定,結婚當事人必須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申請結婚登記。在現實生活中,卻屢有非本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發生。(四)瑕疵證件、聲明的登記[page]《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登記,婚姻當事人必須提交:戶口證明;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那么結婚登記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登記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如下:1、本人的常住戶口薄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3張。結婚登記程序瑕疵的表現形式(一)非管轄地登記《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均規定,結婚當事人必須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申請結婚登記。在現實生活中,卻屢有非本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發生。(四)瑕疵證件、聲明的登記[page]《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登記,婚姻當事人必須提交:戶口證明;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關于結婚登記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結婚登記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常住戶口薄(集體戶出具戶籍證明)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3張。(背景為藍色或紅色的雙方合影彩照(長×寬)6×4(cm)),不得使用合成照、藝術照、婚紗照、生活照、劇照等)
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復婚的按上述規定辦理)
4、軍人:應提交軍人證件、身份證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5、注:戶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先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正或證簿換領手續后再辦理。
結婚登記程序瑕疵的表現形式
(一)非管轄地登記
《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均規定,結婚當事人必須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申請結婚登記。在實踐中,結婚當事人到非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該婚姻登記機關也依其申請作出了婚姻登記行為,頒發了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這種登記即非管轄地登記。
(二)非本人親自登記
《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婚姻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現實生活中,卻屢有非本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的情形發生。這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婚姻當事人與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熟悉,婚姻當事人一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另一種情形是“槍手”代替,婚姻當事人出于某種目的,自己不便或者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而找人代替登記。
(三)非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登記員應當接受婚姻登記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民政部的規章也規定,婚姻登記管理人員實行資格認定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不少婚姻登記機關特別是鄉鎮人民政府安排沒有取得婚姻登記員資格的人從事婚姻登記工作,此亦為婚姻登記程序中的瑕疵。
(四)瑕疵證件、聲明的登記[page]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申請結婚登記,婚姻當事人必須提交:(1)戶口證明;(2)身份證;(3)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在現實婚姻登記工作中,有兩種瑕疵情形存在:一種是證件、聲明欠缺;另一種是證件、聲明虛假,如使用他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或偽造證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