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導讀:
離婚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2、子女的戶籍證明3、離婚協議草稿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5、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離婚協議并不需要進行公證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并領取離婚證后才開始生效。那么離婚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2、子女的戶籍證明3、離婚協議草稿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5、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離婚協議并不需要進行公證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并領取離婚證后才開始生效。關于離婚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當事人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如當事人書寫有困難公證員可以代寫)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離婚協議并不需要進行公證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并領取離婚證后才開始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