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導讀:
二、收養登記機關是什么1.登記機關應該是被收養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2.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3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在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那么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收養登記機關是什么1.登記機關應該是被收養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2.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3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在棄嬰和兒童發現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關于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辦理收養登記,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供收養申請書;
2.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4.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5.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2)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6.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
二、收養登記機關是什么
1.登記機關應該是被收養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
2.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