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管轄權如何確定

導讀:
我國法律對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本原則是屬地原則。對于合同詐騙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又進一步明確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機關收集和核實證據,及時處理案件;便于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和當地群眾參加旁聽;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刑事犯罪的規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綜上所述,合同詐騙管轄權確定是: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那么合同詐騙管轄權如何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法律對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本原則是屬地原則。對于合同詐騙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又進一步明確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機關收集和核實證據,及時處理案件;便于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和當地群眾參加旁聽;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刑事犯罪的規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綜上所述,合同詐騙管轄權確定是: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關于合同詐騙管轄權如何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法律對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本原則是屬地原則。《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合適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犯罪地是指實施構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為的地點,包括犯罪預備地、實施地、結果地和銷贓地。對于合同詐騙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2條又進一步明確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機關收集和核實證據,及時處理案件;便于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和當地群眾參加旁聽;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刑事犯罪的規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更為適宜”則是指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眾,有利于判決后的執行;或者被告人在原居住地罪惡多端、民憤極大,在原居住地審判可以發揮更好教育作用。
二、合同詐騙與合同糾紛的區別
區分的關鍵在于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當事人財物的目的,客觀上是否利用經濟合同實施騙取對方當事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合同糾紛往往是合同當事人具有一定的履約能力擔保,只是由于客觀上的某些原因,雖經多方努力仍不能履行合同而使對方當事人遭受嚴重損失所產生的糾紛,造成糾紛的當事人并無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
三、合同詐騙與合同欺詐的區別
合同欺詐是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弄虛作假,誘使對方當事人在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簽訂合同的行為。二者的區別在于:主觀目的不同。合同詐騙是以詐騙取錢財為目的,合同欺詐的行為人主觀上雖有詐欺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其目的是為了進行經營,并借以創造履約能力。
綜上所述,合同詐騙管轄權確定是: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合適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若您有其它問題,可以登錄的官方網站,免費咨詢律師!
責任編輯:周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