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的確定

導讀:
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方提起離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但對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中所采取的證明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方親戚或雙方親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會或居委會所出具的證明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證明被告單位出具的證明。對派出所和村(居)委會的證明因基層組織與被告的居住生活最為緊密有能力獲知被告的去向且無個人情感因素對其證明的效力可以相信。那么管轄權的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方提起離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但對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中所采取的證明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1方親戚或雙方親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會或居委會所出具的證明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證明被告單位出具的證明。對派出所和村(居)委會的證明因基層組織與被告的居住生活最為緊密有能力獲知被告的去向且無個人情感因素對其證明的效力可以相信。關于管轄權的確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管轄權的確定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方提起離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離婚之訴。但對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體案件的處理中所采取的證明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方親戚或雙方親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會或居委會所出具的證明
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證明被告單位出具的證明。對派出所和村(居)委會的證明因基層組織與被告的居住生活最為緊密有能力獲知被告的去向且無個人情感因素對其證明的效力可以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