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合同騙錢財,法網難逃不輕饒

導讀:
最近,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陳某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簽訂合同后,陳某強以交納閑置地押金和閑置地報建費及預付租金為由,騙取了張某夫婦現金80000元。陳某強為了穩住張某夫婦,陸續返還部分款項共計40000元錢給張某夫婦。之后陳某強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陳某強被抓獲后,其親屬替其將贓款40000元退還被害人張某夫婦。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合同詐騙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那么虛假合同騙錢財,法網難逃不輕饒。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近,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陳某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簽訂合同后,陳某強以交納閑置地押金和閑置地報建費及預付租金為由,騙取了張某夫婦現金80000元。陳某強為了穩住張某夫婦,陸續返還部分款項共計40000元錢給張某夫婦。之后陳某強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陳某強被抓獲后,其親屬替其將贓款40000元退還被害人張某夫婦。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合同詐騙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關于虛假合同騙錢財,法網難逃不輕饒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某強拿著一紙假合同,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大撈一筆。豈料東窗事發,不但到手的錢要還給被害人,還將自己送進了監獄。最近,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陳某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2009年的一天,被告人陳某強在一次偶然的機會,得知其朋友的朋友張某夫婦想租地建倉庫,遂產生了偽造合同騙取二人租金的念頭。陳某強首先到街上的小攤找人偽造了一枚名為玉林市國土資源局儲備中心的印章,之后找人打印了一份場地租賃合同,隨即在合同上蓋上上述印章。陳某強拿著這份假合同找到張某夫婦二人,謊稱其從玉林市國土資源局儲備中心租到了一塊位于玉林市塘步嶺立交橋附近約22畝的土地,并愿意將上述土地轉租給二人使用。張某夫婦信以為真,便與陳某強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將上述土地以每年租金88000元轉租給其二人使用。簽訂合同后,陳某強以交納閑置地押金和閑置地報建費及預付租金為由,騙取了張某夫婦現金80000元。之后張某夫婦多次催促陳某強將土地交付使用,均被陳某強以各種理由推脫。張某夫婦在交付土地無望的情形下,便多次催促陳某強退還預付款。陳某強為了穩住張某夫婦,陸續返還部分款項共計40000元錢給張某夫婦。大約半年以后,張某夫婦再打電話給陳某強,陳某強的電話已停機。這時,張某夫婦才警覺是否上當受騙,隨即拿著假合同到國土局等相關部門求證,才得知合同上的印章是假的。之后陳某強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陳某強被抓獲后,其親屬替其將贓款40000元退還被害人張某夫婦。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強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合同詐騙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