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單務合同嗎

導讀: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都是單務合同、實踐性合同。它使貸款人提供貸款的對價給付行為成為使合同生效的“成約行為”,而不是履行合同義務的“履約行為”。因而,有償借貸合同只有給付的對價關系,而無義務的對價關系,也不適用合同抗辯制度,合同的抗辯只適用于雙務合同,因此其為單務合同。單務合同不發(fā)生上述后果。那么借款合同是單務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都是單務合同、實踐性合同。它使貸款人提供貸款的對價給付行為成為使合同生效的“成約行為”,而不是履行合同義務的“履約行為”。因而,有償借貸合同只有給付的對價關系,而無義務的對價關系,也不適用合同抗辯制度,合同的抗辯只適用于雙務合同,因此其為單務合同。單務合同不發(fā)生上述后果。關于借款合同是單務合同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貸合同是單務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都是單務合同、實踐性合同。有償借款合同的雙方存在對價給付關系,存在著利益的互換,但雙方并不存在義務的對價,無對待義務關系。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一種實踐性合同。它使貸款人提供貸款的對價給付行為成為使合同生效的“成約行為”,而不是履行合同義務的“履約行為”。因而,有償借貸合同只有給付的對價關系,而無義務的對價關系,也不適用合同抗辯制度,合同的抗辯只適用于雙務合同,因此其為單務合同。
2、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繼承人、監(jiān)護人或受遺贈人繼續(xù)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應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3、借款人按合同規(guī)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質押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
1、是否適用合同履行抗辯權。合同履行抗辯權(包括同時履行抗辯權、順序履行抗辯權和不安抗辯權)的成立以合同雙方存在對待給付關系為前提,因而只有雙務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辯權,單務合同不適用這一規(guī)則。
2、風險負擔不同。在雙務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互相依存、互為條件,如果一方當事人由于可以免責的事由導致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發(fā)生風險負擔問題,其具體標準因合同類型的不同而異,有交付主義、合理分擔主義、債務人主義等規(guī)則;而在單務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履行義務,風險一律由債務人負擔,不會發(fā)生雙務合同中的復雜問題。
3、因一方過錯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雙務合同中,如果非違約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違約方履行合同或承擔其他違約責任,條件具備時還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時,守約方有權請求違約方返還受領給付。單務合同不發(fā)生上述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