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公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嗎

導讀: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蓋公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有法律效力。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并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于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經濟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雙方依法就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一致,經濟合同就成立。在簽字人無權代表或無權代理時,有蓋章便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那么蓋公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蓋公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有法律效力。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并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于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經濟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雙方依法就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一致,經濟合同就成立。在簽字人無權代表或無權代理時,有蓋章便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關于蓋公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蓋公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專用于簽訂合同,公章代表單位。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但合同專用章不能代替單位公章用。
對合同當事人而言,合同上加蓋合同專用章,表明雙方當事人對訂立合同的要約、承諾階段的完成和對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確認,從而確定了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而成立,并對當事人雙方發生了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基于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經濟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當事人雙方依法就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一致,經濟合同就成立。這一規定表明,締約雙方經要約和承諾后,經濟合同即告成立。從審判實踐來看,締約雙方就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一致并形成書面協議后,往往要有一定的標志以證明該經濟合同已經成立,這一標志便是有關人員的簽字或蓋章或簽字并蓋章,如無上述標志,除締約雙方無爭議外,一旦涉訟,便無法認定該經濟合同已經成立。
1、法人授權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被授權人的基本情況,明確的授權范圍包括授權的時間范圍,對象等,授權人或授權單位的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授權日期。
2、蓋章要與訂立合同的主體相符。通常會出現,合同當事人一欄與蓋章主體不同。這將給合同的履行,主體的確定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但單位的內設機構則不盡然。
4、簽字時最謹慎的方法,是頁簽。
5、簽字時最好用藍黑色的墨水,易于分辯是否是原件。有當事人習慣用炭素墨水,以為利于長年保存。對于一般的合同而言,不存在這樣的問題。當原件與復印件發生分辯困難時,才是真正的麻煩。
6、蓋章時要加蓋騎縫。
7、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成立。因此,并非必須簽字同時蓋章合同才成立,只需其一即可。一般訂立合同時當事人都要同時簽字并蓋章,雖不必要,但應當說是有利而無害的。在簽字人無權代表或無權代理時,有蓋章便不會影響合同的成立。
8、投標文件封面或扉頁、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印章;或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但未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原件都屬常規錯誤,文件封裝之前一定要認真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