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修改后備案是否有法律效益

導讀: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倘若發包人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發包人可要求對方賠償。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擅自使用所致質量等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發包人無法行使占有、處分權利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若因發包人拒絕提供驗收資料、文件,致使無法驗收的,視為發包人對工程已驗收合格。發包人拒絕,拖延驗收的,應從約定驗收期滿次日起算滯納金。那么施工合同修改后備案是否有法律效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倘若發包人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發包人可要求對方賠償。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擅自使用所致質量等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發包人無法行使占有、處分權利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若因發包人拒絕提供驗收資料、文件,致使無法驗收的,視為發包人對工程已驗收合格。發包人拒絕,拖延驗收的,應從約定驗收期滿次日起算滯納金。關于施工合同修改后備案是否有法律效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施工合同修改后備案是沒有法律效益。因為現在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備案的。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合作雙方在進行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時,必須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歸責原則為嚴格責任,只要一方有違約行為,不論是否存在主觀過失或故意,都應承擔民事責任。具體有如下幾種:
(一)發包人未及時撥付進度款時:(1)承包人應按書面催告發包人,發包人在催告函的合理期限內未付清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期,并可要求賠償停工損失。(2)但承包人雖提出口頭異議但仍繼續施工的,發生糾紛后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承擔此違約責任時,因承包人舉證不充分故而不予支持。
(二)中途停工:誰引起停工由誰承擔。
(三)隱蔽工程:隱蔽工程經雙方驗收后,承包人繼續施工而發現隱蔽工程存在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發包人應承擔相應過錯責任;若屬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有過錯的,應按過錯大小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四)三無工程被責令停工的,承包人仍按發包人要求繼續施工,其損失主要部分由發包人承擔,次要部分由承包人承擔。
(五)固定造價合同。遇到建材漲價風險時處理。
漲價屬正常市場風險的,漲價部分由承包人自理。漲價超過正常市場風險的,承包人可要求增加工程價款。但是實務中很難認定,漲價風險是否屬正常市場風險,因而—旦鑒定固定造價合同后不太可能讓承包人追加工程價款。
(六)逾期交付,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可按合同約定要求承包人支付約定違約金。倘若發包人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發包人可要求對方賠償。但作為違約金具有補償性質,其罰懲性不強。故發包人要求賠
償金額不得超過雙方締約時可預見限額。
(七)提前使用問題。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擅自使用所致質量等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負責。但需明確的,即使是發包人擅自使用,也不免除承包人在合理期間對工程結構、基礎工程的質量責任。
(八)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將工程及資料交付發包人。
實際工作中,常發生承包人因為發包人未付清工程款而拒交工程的情況。發包人無法行使占有、處分權利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但值得一提的是在發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之前,承包人拒交工程的,對承包人還是有好處的。按照最高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的批復,同一工程有優先權,抵押權的,優先權優于抵押權。建設價款可就標的拍賣款,變賣款享有優先受償權。而進行變賣的前提,承包人仍占有、支配工程。
(九)拒絕驗收問題:工程竣工后,約定驗收期滿,發包人拒絕驗收,承包人可單方與有關部門組織驗收,驗收費用各半承擔。若因發包人拒絕提供驗收資料、文件,致使無法驗收的,視為發包人對工程已驗收合格。
(十)拖欠工程款:應從驗收后或約定付款期滿之次日起算滯納金。發包人拒絕,拖延驗收的,應從約定驗收期滿次日起算滯納金。未約定驗收期的,以工程竣工:日或施工人要求發包人驗收期滿次日起算滯納金。
以上明確知道了,施工合同備案沒有法律效益,主要還是依照簽訂的合同為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