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手寫的附加條款生效嗎

導讀:
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規定,不能增加手寫的條款或者合同條款必須打印。如果只有一方的合同出現了手寫的條款,就要了解出現手寫的條款是哪方手寫的。附加條款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基本條款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另行約定或附加的、用以擴大或限制基本條款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后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那么合同中手寫的附加條款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規定,不能增加手寫的條款或者合同條款必須打印。如果只有一方的合同出現了手寫的條款,就要了解出現手寫的條款是哪方手寫的。附加條款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基本條款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另行約定或附加的、用以擴大或限制基本條款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后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關于合同中手寫的附加條款生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規定,不能增加手寫的條款或者合同條款必須打印。如果沒有此類的約定,是可以通過手寫的方式增加或修改合同條款的;
其次,要看合同簽署各方的合同是否都增加或修改了同樣的條款。比如,租賃合同,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同都出現了一條相同內容的手寫條款,我們就認為對雙方產生法律效力。如果只有一方的合同出現了手寫的條款,就要了解出現手寫的條款是哪方手寫的。如果出租人手上的合同有一條手寫的條款,而這條手寫的條款是出租人自己寫上去的,該條款對承租人不產生法律效力;但是,如果這一條是承租人寫上去的,雖然承租人手上的合同沒有這條,但我們會認為承租人知道這條約定且同意增加到出租人的合同上,這條手寫的條款對雙方都有法律效力。
附加條款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基本條款的基礎上,根據需要另行約定或附加的、用以擴大或限制基本條款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補充條款。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準。
簽訂合同之后,發現內容還需補充的,可以擬定合同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的擬定需要注意幾個信息:一是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體;二是說明擬定補充協議的原因;三是協議補充的內容或變更的內容。
當補充合同的約定與主合同的約定發生矛盾時,應該以時間在后的約定條款為準執行。所以,補充合同的效力優于主合同的效力。時間在后的約定,實際上是對主合同的原約定的重新修訂,該新約定是補充合同的精要和實質。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條款為準執行,那就失去了補充合同存在的意義。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