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合同的效力

導讀:
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但若僅僅是部分條款違法,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解釋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未訂立合同,但從雙方行為能夠推定有訂立合同意愿的,法院可以認定為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經濟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兩種。合同解除的類型第一,約定解除。即當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約定一方或雙方在某種條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即當事人依法律的規定通過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行為。那么如何認定合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但若僅僅是部分條款違法,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解釋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未訂立合同,但從雙方行為能夠推定有訂立合同意愿的,法院可以認定為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經濟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兩種。合同解除的類型第一,約定解除。即當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約定一方或雙方在某種條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即當事人依法律的規定通過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行為。關于如何認定合同的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訂立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訂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
2、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表示行為,是指行為人將其內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并足以為外界所客觀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要求表示行為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就在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對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賦予其法律上的約束力,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如雙方當事人不能簽訂買賣槍支等國家禁止交易的合同,類似這樣的合同即使意思表示真實也不受法律保護。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也不得規避法律。但若僅僅是部分條款違法,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合同法》第44條也作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合同法》解釋第二條規定,當事人未訂立合同,但從雙方行為能夠推定有訂立合同意愿的,法院可以認定為是以合同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訂立的合同。如果法律對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例如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房屋的買賣須經房管部門登記、辦理過戶手續后才能生效。
合同形式,是指當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現形式,是合同內容的載體。我國《合同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該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經濟合同的形式是指經濟合同當事人之間明確權利義務的表達方式,也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表現方法。根據經濟合同法規定,經濟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兩種。
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對話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達成的協議。當事人在使用口頭形式時,應注意只能是及時履行的經濟合同,才能使用口頭形式,否則不宜采用這種形式。
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書面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通過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根據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凡是不能及時清結的經濟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在簽訂書面合同時,當事人應注意,除主合同之外,與主合同有關的電報、書信、圖表等,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應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書面形式便于當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監督,便于舉證,是經濟合同當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合同解除的類型
第一,約定解除。即當事人以合同的形式,約定一方或雙方在某種條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二,法定解除。即當事人依法律的規定通過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行為。
第三,協議解除。即當事人通過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行為,實際上是以一個新合同解除舊合同。 相關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