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認定錯誤二審怎么辦

導讀: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那么合同效力認定錯誤二審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合同效力認定錯誤二審怎么辦
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后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如果一審認定合同效力有錯誤的二審時法院的判決是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二審裁判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二、民事訴訟上訴程序
民事訴訟上訴程序
1、當事人對當地第一審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其他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案件的數量和事由以及上訴的要求和理由
3、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送原審人民法院
4、原審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答復
5、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和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證據一并提交第二審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