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追認期限

導讀:
被代理人追認行為人的無權代理,必須全部追認,比如,行為人簽訂的合同,被代理人必須追認合同的全部內容。如果被代理人僅追認合同的部分內容,則屬于新的要約,不構成追認,合同對被代理人也不生效。此時,行為人訂立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并不生效,該無權代理合同仍然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被代理人僅將購買洗衣機的貨款支付給相對人(供方),不能視為追認,相對人不能據此要求被代理人承擔未支付干衣機貨款的違約責任。那么效力待定合同追認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代理人追認行為人的無權代理,必須全部追認,比如,行為人簽訂的合同,被代理人必須追認合同的全部內容。如果被代理人僅追認合同的部分內容,則屬于新的要約,不構成追認,合同對被代理人也不生效。此時,行為人訂立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并不生效,該無權代理合同仍然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被代理人僅將購買洗衣機的貨款支付給相對人(供方),不能視為追認,相對人不能據此要求被代理人承擔未支付干衣機貨款的違約責任。關于效力待定合同追認期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代理人追認行為人的無權代理,必須全部追認,比如,行為人簽訂的合同,被代理人必須追認合同的全部內容。如果被代理人僅追認合同的部分內容,則屬于新的要約,不構成追認,合同對被代理人也不生效。被代理人以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追認合同,必須是履行合同全部義務,才能構成追認,如果被代理人僅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則只能視為新的要約,能否構成新的合同,則取決于相對人是否接受被代理人的部分履行行為。
如果相對人接受被代理人的部分履行,則視為接受要約,成立新的合同。此時,行為人訂立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并不生效,該無權代理合同仍然由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比如,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購買洗衣機,但代理人同時也購進干衣機,簽訂了同時購買洗衣機和干衣機的合同。
被代理人僅將購買洗衣機的貨款支付給相對人(供方),不能視為追認(因合同的整體性也不宜作部分追認對待),相對人不能據此要求被代理人承擔未支付干衣機貨款的違約責任。如果相對人在知悉被代理人僅購買洗衣機的意思表示的情況下接受貨款,或者向被代理人發貨(也是以行為作承諾表示),則構成新合同,原合同不能約束被代理人,由行為人向相對人承擔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