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離婚協議 需厘清財產分割

導讀:
小張和小黃于2011年在貢井區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并經雙方簽名捺印達成離婚協議書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中約定“坐落于貢井的磚混結構房屋一套……歸女所有”,但至今本案所涉房屋產權仍登記于小黃名下。小張本想著和前夫離婚了就各走各路,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但沒想到還會因為離婚后的財產糾紛再一次訴至法庭。在小張這類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案件中,當事人爭議焦點主要集中于大標的、高價值的不動產和動產。如果離婚后就夫妻財產分割等發生糾紛的,可以先自行協商處理,如果不能協調的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簽署離婚協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張和小黃于2011年在貢井區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并經雙方簽名捺印達成離婚協議書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中約定“坐落于貢井的磚混結構房屋一套……歸女所有”,但至今本案所涉房屋產權仍登記于小黃名下。小張本想著和前夫離婚了就各走各路,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但沒想到還會因為離婚后的財產糾紛再一次訴至法庭。在小張這類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案件中,當事人爭議焦點主要集中于大標的、高價值的不動產和動產。如果離婚后就夫妻財產分割等發生糾紛的,可以先自行協商處理,如果不能協調的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于簽署離婚協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張和小黃于2011年在貢井區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并經雙方簽名捺印達成離婚協議書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其中約定“坐落于貢井的磚混結構房屋一套……歸女所有”,但至今本案所涉房屋產權仍登記于小黃名下。小張本想著和前夫離婚了就各走各路,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但沒想到還會因為離婚后的財產糾紛再一次訴至法庭。
在小張這類離婚后財產糾紛的案件中,當事人爭議焦點主要集中于大標的、高價值的不動產和動產。因此,當事人一方拒絕配合、不愿讓步的情況比較普遍,雙方之間的對立情緒比較突出,矛盾糾紛也不易調和。
離婚后財產糾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一是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后對于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糾紛;二是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三是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糾紛,一方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四是婚姻關系結束后,一方發現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存在有在離婚時未分割的其他財產而引發的糾紛。
法官提醒,夫妻雙方在協議離婚時,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約定應當內容全面、用詞精確、表述得當,避免出現詞義含糊、容易引起歧義的字句;協議離婚后,雙方應及時按約定辦理財產的移交、過戶等手續。如果離婚后就夫妻財產分割等發生糾紛的,可以先自行協商處理,如果不能協調的應當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