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建筑施工糾紛判決

導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被告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某置業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xx年xx月xx日受理后,適用普通程序,并依法組成合議庭,于xx年xx月xx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原告于2009年4月發函催討,但被告某公司仍沒有付款。原告對自己的主張提供了以下證據2、 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項目承包合同補充協議,證明新增項目的內容。那么2022最新建筑施工糾紛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被告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訴被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某置業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xx年xx月xx日受理后,適用普通程序,并依法組成合議庭,于xx年xx月xx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原告于2009年4月發函催討,但被告某公司仍沒有付款。原告對自己的主張提供了以下證據2、 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項目承包合同補充協議,證明新增項目的內容。關于2022最新建筑施工糾紛判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訴被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xx年xx月xx日受理后,適用普通程序,并依法組成合議庭,于xx年xx月xx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xxx,被告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x到庭參加訴訟。因被告某公司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其公告送達民事訴狀、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以及開庭傳票等法律文書,公告期、答辯期屆滿后,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訴,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某公司訴稱,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某公司簽訂xx約定,由原告承包被告某公司位于本市某路xx號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的深化設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售后服務和培訓;合同價款為xx元,合同還約定了如被告某公司違約,每日按照合同總金額的1‰向原告支付違約金。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某公司簽訂xx,約定,增補安防防盜報警系統、安防監控系統、工程款為xx元。合同簽訂后,原告于xx年年底完成了全部工程,并通過合格驗收。經被告某公司、監理單位以及原告進行決算,確認工程款總額為xx元。但某公司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有xx元沒有支付。原告于2009年4月發函催討,但被告某公司仍沒有付款。xx年xx月,被告某公司經拍賣以xx元的價格拍得系爭工程所在的某大廈。原告認為,被告某公司拖欠工程款的行為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被告某公司整體購買系爭工程的大廈,應在被告某公司無力履行的情況下承擔連帶責任。現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xx元;要求被告以合同總價xx元為基數,按照每日1‰的標準償付原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要求被告某公司在被告某公司無力償還款項的基礎上承擔連帶責任。
原告對自己的主張提供了以下證據
2、 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項目承包合同補充協議,證明新增項目的內容。
3、 某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決算書,證明原告完成的工作量,結算總額xx元。
4、原告向被告某公司關于催討工程款的函,證明原告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欠款。
5、 致xx人民法院xx法官的函,證明原告要求主張權利。
6、準予變更通知書,證明原告主體變更的情況。
被告某公司未答辯。
被告某公司未提供證據。
被告某公司辯稱,xx合同是原告與被告某公司簽訂,與被告某公司無關,合同的履行以及效力僅限于在原告與被告某公司,不應由被告某公司承擔相應責任。該大廈是被告某公司購買所得,并支付對價,故被告某公司沒有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項的義務。
被告某公司未提供證據。
對于原告提供的證據,被告某公司對第1、2、3項證據無法確認其真實性,亦認為與被告是否應當承擔責任無關。對第4項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但認為無法證明已經送達被告某公司。對第5項證據真實性無法確認。本院認為,原告提供的上述證據證明了原告與被告某公司之間就系爭工程存在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雙方對工程結算價格的確定,亦證明了原告致函被告某公司催討工程款的事實,但是上述證據不能證明被告某公司對工程款亦具有給付義務或連帶責任義務。故本院依法確認上述證據對相應的事實具有證明力,但不具有證明被告某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證明力。
1、xx年xx月xx日,某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為原告)與被告某公司簽訂xx合同,主要內容為,1、由原告承包被告某公司位于xx大廈樓宇自控系統和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的深化設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售后服務和培訓;2、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驗收;3、工期為xx天,自被告開工通知所載明的開工日期起算;4、合同價款為xx元;5、合同簽訂后的7天內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合同金額的xx作為預付款,計xx元,樓宇自控系統設備到達被告指定地點,并經雙方驗收無異后7天,被告某公司再給付原告自控系統造價的xx工程款,計xx元,閉路電視監控系統設備到達被告指定地點,并經雙方驗收無異后7天,被告某公司再給付原告自控系統造價的xx工程款,計xx元,系統驗收合格后7天,被告某公司再給付原告工程總造價金額xx的竣工款;被告保留最終結算價的xx作為質保金,從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返還原告;6、由于設計變更及業主要求修改等引起較大工程量增減時,須由原告編制增減工程預算書,經業主方審核確認后,在相應的工程款中予以調整;7、竣工日期以竣工驗收合格書書面日期為準。需要整改的,以整改后重新驗收合格書書面日期為準;8、如被告某公司違約,每日按照合同總金額的xx向原告支付違約金。
2、xx年xx月xx日,原告與被告某公司xx約定,增補安防防盜報警系統、安防監控系統,工程款為xx元,付款方式與xx合同一致,補充協議系統完工與整個弱點工程同步完成。《補充協議》還約定,本補充協議條款只涉及以上提及條款的變更,其余條款均遵循原合同執行。
3、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施工,并于xx年年底完成了全部工程,并通過合格驗收。
4、xx年xx月,原告向被告某公司提交《決算書》,工程款總額為xx元,被告某公司以及監理單位對《決算書》予以蓋章確認。
5、因某公司僅支付了部分款項,尚有xx元沒有支付。原告于xx年xx月發函催討,但被告某公司仍沒有付款。
6、xx年下半年間,被告某公司經拍賣以xx元的價格拍得某路某大廈。
本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原、被告簽訂的《承包合同》系原、被告真實意思表示,且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確認合法有效,對原、被告均具有法律約束力。現雙方對于系爭工程的決算已經核定,故被告某公司理應按照核定后的工程金額支付工程款,未全額支付的,構成違約。現原告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xx 元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某公司支付工程款逾期支付的,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承包合同》約定,如被告違約,應當每日按照合同總金額的xx向原告支付違約金,由于原告未提供竣工日期的相應證據,故本院按照《決算書》日期xx年xx月x日x作為竣工日期,以xx年xx月xx日作為工程保修期結束日期,被告某公司支付違約金的起始日期亦以xx年xx月xx日確定。由于被告某公司不是《承包合同》、《補充協議》的當事人,上述合同對被告某公司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被告某公司系通過拍賣取得系爭工程所在大廈的所有權,并已經支付了對價,故原告要求被告某公司在被告某公司不能償還工程款的情況下承擔還款義務,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采信。被告某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據查明的事實,依法缺席審判。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1、被告x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人民幣xx元。
2、被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按照每日xx的標準償付原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的違約金(以xx元為基數)。
3、原告要求被告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xx元(原告已預繳),由被告負擔,上述款項,被告上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長
代理審判員
人民陪審員
xx年xx月xx日
書 記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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