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公司不給合同合法嗎

導讀:
不給勞動合同是屬于違法行為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必須各執一份勞動合同,不然,勞動者要及時與公司人事部溝通,索要勞動合同書。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那么外包公司不給合同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給勞動合同是屬于違法行為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必須各執一份勞動合同,不然,勞動者要及時與公司人事部溝通,索要勞動合同書。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關于外包公司不給合同合法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給勞動合同是屬于違法行為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必須各執一份勞動合同,不然,勞動者要及時與公司人事部溝通,索要勞動合同書。公司不給你的,那么及時反映到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公司因未依法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員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未簽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地方性法規甚至規定未簽勞動合同的,不得解除勞動關系),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不給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處理,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關于外包公司不給合同合法嗎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的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