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機械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么

導讀:
鑒于工程機械交易的以上特性,這就要求我們在擬制和簽署相關合同時應注意一些問題,避免或盡量減少因合同所產生的糾紛。因為工程機械設備尤其是大型設備是由若干機體及其他零件組成,或是同一型號的設備因客戶需求也會出現不同的構造;而有些設備是可分的,同時也沒有統一標準規范,它的高度或噸位重量都是可以分開組合的,這時候交易雙方就要對標的物的范圍及所包含的附屬部件進行明確約定,這樣雙方在發生爭議時就有明確的主張依據。因此無論是法定義務還是約定義務,只有在被認定為主給付義務時,才能夠導致合同抗辯權的產生。那么工程機械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鑒于工程機械交易的以上特性,這就要求我們在擬制和簽署相關合同時應注意一些問題,避免或盡量減少因合同所產生的糾紛。因為工程機械設備尤其是大型設備是由若干機體及其他零件組成,或是同一型號的設備因客戶需求也會出現不同的構造;而有些設備是可分的,同時也沒有統一標準規范,它的高度或噸位重量都是可以分開組合的,這時候交易雙方就要對標的物的范圍及所包含的附屬部件進行明確約定,這樣雙方在發生爭議時就有明確的主張依據。因此無論是法定義務還是約定義務,只有在被認定為主給付義務時,才能夠導致合同抗辯權的產生。關于工程機械合同糾紛需要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核心提示:在工程機械設備交易過程中,所涉及的均為大金額交易,一臺設備少則幾十萬,多則上千萬甚至過億;工程機械交易也會涉及到多個種類的合同,包括買賣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設備租賃合同等,而無論何種種類的合同,除一次性付清全款外,其他交易方式的履行期限都會較長。鑒于工程機械交易的以上特性,這就要求我們在擬制和簽署相關合同時應注意一些問題,避免或盡量減少因合同所產生的糾紛。
一、明確交易標的的情況
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一般會重點對設備的名稱、型號、價款及其他費用等情況進行比較明確的約定,但有時候會對標的物的情況約定的不夠明確。因為工程機械設備尤其是大型設備是由若干機體及其他零件組成,或是同一型號的設備因客戶需求也會出現不同的構造;而有些設備是可分的,同時也沒有統一標準規范,它的高度或噸位重量都是可以分開組合的,這時候交易雙方就要對標的物的范圍及所包含的附屬部件進行明確約定,這樣雙方在發生爭議時就有明確的主張依據。
二、票據的開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的規定,開具發票是接受價款一方的法定義務。一般的交易雙方可能更注重的是對于合同款項支付時間的約定,而常常忽略對于發票開具的時間和條件的約定,但票據的交付也往往會導致雙方產生糾紛,尤其是工程機械行業,因其付款周期長,票據開具時間的不確定性更容易產生糾紛。實踐中常遇到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開具發票和支付貨款的先后順序,而買受人以出賣人未開具發票為由,拒絕支付貨款。
大部分學者觀點認為,按照合同法理論,合同義務分為給付義務和附隨義務,給付義務又可進一步分為主給付義務和從給付義務。在三種合同義務中,只有違反了主給付義務才能夠導致抗辯權的產生,僅僅違反了從給付義務或附隨義務是不能導致抗辯權產生的。雖《發票管理辦法》對開具發票做出了明確的規定,表明開具發票行為是一項法定義務,但從合同義務種類來說其充其量也只是一項從給付義務而已。因此無論是法定義務還是約定義務,只有在被認定為主給付義務時,才能夠導致合同抗辯權的產生。
所以,如雙方在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票據開具的順序和條件,一方不能以相對人未開具發票作為同時履行抗辯權的抗辯事由;如果合同對于開具發票有所約定,則可以以之作為抗辯事由。因此交易雙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和需求對票據的交付情況進行明確約定,如一方違反此規定,除可據此抗辯外,還可主張因其違反票據交付義務所造成的相關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