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轉讓需要辦什么手續 需要注意什么隱患

導讀:
關于林地轉讓需要辦什么手續 需要注意什么隱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林地轉讓需要辦什么手續?
1、依法取得的商品林的林地林木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流轉:
(1)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林木以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集體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轉讓、入股、抵押或者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流轉;
(2)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轉讓、轉包、入股、互換或者作為出資、合作條件及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流轉。生態公益林的林地林木可以采用出租、轉包、入股等方式進行流轉,不得擅自改變生態公益林性質,不得破壞其生態功能。
2、合資經營、合作經營或者共同共有的集體林地林木流轉,應當征得合資方、合作方或者共同共有人的同意。
二、林地轉讓需要注意什么隱患?
首先,林地作為市場要素充分融入到市場經濟中,對林業經濟發展無疑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但是其中也有一些問題是不容忽視的。最主要的是參與林地流轉的各方法律意識不強,不去林權辦證中心辦理林地流轉變更手續,卻雙方私下達成林地流轉協議,這樣一來,在特定環境下就產生了諸多隱患。具體有以下幾點:
第一,林地非法流轉造成目的偏移,林地流轉主要目的是以林地為市場要素,爭取更多的人力、財力投入到林地上,推動森林資源更好更快向前發展,而有的林地流轉成了變相買山賣山,打著林地流轉的幌子,林權改革對林木進行毀滅性砍伐,謀取即得利益,一旦被人舉報受到查處,流轉雙方都會受到法律的嚴懲,為自己進行林地非法流轉付出昂貴的代價。
第二:林地非法流轉糾紛難解,村民之間進行林地流轉可以方便各戶就近管理經營,而在進行林地流轉時,一些村民覺得到林權辦證中心進行變更登記比較麻煩。公路、鐵路及城鎮建設等大型工程開工建設,被流轉的林地在紅線范圍內,每畝可補償上萬元甚至更多,林地出讓方就有可能反悔,矛盾糾紛要經過反復調解,從而在農村形成了新的不穩定因素。
第三:林地非法流轉經營跑偏,新農村建設加快,生態旅游熱,林下養殖、種植走俏的大背景下,一些投機商人,打著發展生態旅游和林下養殖、種植的幌子得到非法流轉林地。在其林地上以修建生態旅游配套設施為由,大肆開山取石,進行石質建材經營,破壞林地和植被,或組織村民獵捕珍貴野生動物和采挖珍稀野生植物來謀利,給林地和森林植被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第二十四條國家對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實行統一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并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應當將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登記機構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二、《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除符合本規定第十二條所列的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情形外,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