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轉包法律怎么追究?

導讀: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沒有約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發包人可請求解除總包合同。綜合上面的介紹,在進行轉包時要了解相應的轉包規定,非法轉包要承擔法律后果。那么非法轉包法律怎么追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沒有約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發包人可請求解除總包合同。綜合上面的介紹,在進行轉包時要了解相應的轉包規定,非法轉包要承擔法律后果。關于非法轉包法律怎么追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承包人、實際施工人因非法轉包建設工程所獲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沒收。
3、已完成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的,要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4、轉包工程的,轉包人還可能受到行政處罰。諸如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在情節嚴重時,還會被吊銷資質證書。
《建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在實踐中,承包人可以將建筑工程轉包,但是轉包行為必須合法,否則就是非法轉包。而常見的非法轉包行為如下:
1、承包人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2、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發包人認可,承包人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
3、施工總承包人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4、承包人將全部建筑工程轉包或將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分包的;
5、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1、該分包合同無效。理由: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8條規定,“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屬于違法分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
2、如果總包合同中針對“擅自分包”的違約責任有明確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8條規定,發包人可請求解除總包合同。
綜合上面的介紹,在進行轉包時要了解相應的轉包規定,非法轉包要承擔法律后果。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非法轉包法律怎么追究的內容,如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