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離婚賠償是怎樣的

導讀:
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給受害方造成的傷害主要是包括肉體損害和,正因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時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應該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部分。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那么家庭暴力的離婚賠償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給受害方造成的傷害主要是包括肉體損害和,正因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時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應該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部分。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關于家庭暴力的離婚賠償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給受害方造成的傷害主要是包括肉體損害和,正因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時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應該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部分。
1、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
2、精神上痛苦是極其主觀的感受,別人無從得知,從而精神損害不可能精確計算,只能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惡意、情節、常理、醫學鑒定等因素予以判斷,這方面法官有比較大的自由裁量權。
(1)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中,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問題單獨提起訴訟。
(2)無過錯一方作為原告的案件中,如果想要獲得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必須在提出離婚訴訟的同時向人民法院提出賠償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沒有提出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在二審時提出來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