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具體是怎樣的

導讀:
對家庭暴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違法行為所侵害的對象不一定是無過錯的配偶有可能是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孫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損害賠償只局限于離婚當事人依照民訴法規定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未受到直接侵害的無過錯配偶可提出賠償訴訟,離婚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具體是怎樣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具體是怎樣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具體是怎樣的(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的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范圍是財產損失還是非財產損失或二者兼而有之婚姻法未作明文規定。夫妻雙方是離婚訴訟當事人對符合離婚過錯賠償制度的配偶使用賠償有法可依。新婚姻家庭法應當規定受害者有權選擇向有過錯的第三者或配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而受到直接侵害的家庭成員卻不能主張其賠償請求這將有悖于民訴法主體規則。關于離婚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具體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具體是怎樣的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的過錯方精神損害賠償范圍是財產損失還是非財產損失或二者兼而有之婚姻法未作明文規定。婚外性行為受害人知道后因悲憤情緒激動致身體健康受損而進行醫治必須造成財產損失家庭暴力虐待遺棄侵犯對方人身權受害人財產損失也是可見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財產損失。因婚外性行為導致離婚受害人感到悲憤羞辱沮喪并受到譏笑和鄙視其精神損失顯然因家庭暴力虐待等侵犯受害人生命健康權同時其身體受到折磨精神受到打擊也是無可爭辨的事實。因此受害人的損失包括財產損失和非財產損失二種損失侵權人理應賠償。
實踐中夫妻關系破裂往往不是一方所致是多方原因或互為原因如果僅僅只允許無過失方才可以請求賠償這將使得“包二奶”家庭暴力等違法行為的受害人很難提出請求如女方有婚外戀是由于男方長期虐待與毆打的結果男方“包二奶”其妻子請求賠償時男方也會提出其妻子長期對其不關心才導致其“包二奶”這在民法上也可以認為是一種過錯這樣一來受害人因有過失而無權提出賠償請求更無法得到賠償如果受害人不能得到補償該款設計的初衷就無法達到。為此不應以無過失作為享有請求權的前提受害人在提出請求時不必考慮其是否具有過錯只要有一方實施了違法行為受害人一方便可以請求賠償。
賠償額如何確定必須由法院依據當事人的過錯以及過錯的程度結合實際情況加以判定如果請求權人也有過錯則應由法官通過過錯比較的方法綜合客觀因素確定適當的賠償數額最終由過錯大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過錯相等則可以不予賠償從實踐來看過錯程度是可以比較出來的因此賠償也是可行的。夫妻雙方是離婚訴訟當事人對符合離婚過錯賠償制度的配偶使用賠償有法可依。對于第三者與有過錯的配偶所形成的重婚婚外同居關系共同嚴重侵犯了基于合法婚姻關系而產生的夫妻間的身份權以及無過錯配偶作為自然人所享有的人格權。如第三者主觀上有過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仍與之形成重婚或婚外同居關系
法律上既然賦予無過錯配偶可向有過錯配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對于作為共同侵害人的第三者無過錯配偶為何不可向其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新婚姻家庭法應當規定受害者有權選擇向有過錯的第三者或配偶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權利。對家庭暴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違法行為所侵害的對象不一定是無過錯的配偶有可能是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孫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損害賠償只局限于離婚當事人依照民訴法規定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未受到直接侵害的無過錯配偶可提出賠償訴訟。而受到直接侵害的家庭成員卻不能主張其賠償請求這將有悖于民訴法主體規則。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一)離婚時只有無過錯方有權提出離婚過錯賠償這是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雙方均有無過錯或均無過錯離婚時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均不得提出無錯賠償。這里面有一個特殊情況應引起注意如果夫妻一方原來存在婚姻法所規定的重大過錯后得到另一方的諒解并沒有再繼續犯重大過錯以后如離婚無過錯的一方不得提出離婚過錯賠償有過錯的五方悔改并取得另一方諒解的仍繼續違反婚姻法禁止性的規定無過錯的一方就有權提出過錯賠償。
(二)無過錯方請求過錯損害賠償時只有在離婚程序中提出它包括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
(三)賠償的范圍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但并不是每起案件都存在兩種賠償從立法原意上看離婚過錯賠償主要是精神損害賠償。需用說明的是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本著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對無過錯方多分割共同財產過錯方賠償無過錯方時只能以個人所有的財產進行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