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縣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導讀:
為提高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做到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汝城,根據公眾應急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預案。成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向上級報事故情況,召集組織緊急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現場,對事故進行處置。那么汝城縣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提高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做到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汝城,根據公眾應急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預案。成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向上級報事故情況,召集組織緊急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現場,對事故進行處置。關于汝城縣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提高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做到快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汝城,根據公眾應急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全縣行政區域內依法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工程建設活動中所發生的質量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組織機構。成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建設、安監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監察、事故單位主管部門、公安、工會、衛生等部門負責人擔任,并可視情況邀請其他部門及有關專家參加。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汝城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由分管領導兼辦公室主任,聯系電話:8223702。
(二)工作職責。負責向上級報事故情況,召集組織緊急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現場,對事故進行處置。
三、處置的職責
(一)保證政令暢通。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安委的直接指揮下,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各有關部門無條件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保證及時有效地將事故減少到最大限度的傷亡和損失。
(二)部門職責。
1、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的指揮和調查處理工作。
2、縣建設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負責消除現場隱患,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勘查以及資料的查驗、調查取證等工作,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原因及損失等情況,并寫出調查報告。
3、縣衛生局: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搶救。
4、縣公安局: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負責對事故現場治安秩序的維護和有關事項的處置。
5、雙方責任主體(指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全力保證人力、物力、財力,對事故進行緊急處置,待事故查清結案時承擔各自責任。
6、縣監察局:負責對事故責任人的追究調查處理工作。
7、縣檢察院:負責對事故責任追究的進行提前介入。
8、縣工會:負責對事故的調處等工作。
(三)信息發布。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縣人民政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機關有關法律規定向社會公布。
四、事故報告
(一)報告時限。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10分鐘報告本企業;企業在30分鐘內報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縣建設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指示及時報告上級。
(二)責任主體。
1.項目經理:當事故發生后,在立即搶救的同時并報告本企業。
2.施工企業:當事故發生后,在緊急調集人力、物力、財力進行搶救的同時,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建設單位:在全力配合施工單位緊急調集人力、物力、財力搶救的同時向主管部門和上級報告。
(三)主管部門。縣建設局當接到報告后,及時向縣委、政府、縣安委報告,并根據情節和事故等級規定的報告時限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四)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人員傷亡以及簡要經過;
2.事故發生的甲、乙雙方單位(即建設單位為甲方、施工單位為乙方)及項目經理。
五、應急準備
(一)宣傳演練。
1.縣質安監站:隨時做好應急出動思想準備工作,做好應急出動現場勘查的資料和儀器設備等工作。
2.建設單位和施工隊伍:平時定期組織學習安全防范知識,現場救援演練。
3.項目經理:平時多加強安全宣傳知識教育工作,經常查糾事故隱患,要有隨時應對發生的思想準備,一旦出現重大事故應立即調動有關儀器設備馬上進行穩妥處置,要沉著冷靜,面對現實,實行人道主義,全力搶險,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大限度。
(二)隊伍準備。當事故發生接到報告后,由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站負責,立即召集本站技術工作人員帶好現場勘查資料等迅速出動趕赴現場。
(三)出動時限。趕赴現場的時間規定,在無特殊情況下:
1.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相關人員應在10分鐘內趕到現場;
2.縣質安監站工作人員應在20分鐘內趕到現場;
3.公安110和醫院120車應在10分鐘內趕到現場;
4.其它有關部門應在30分鐘內趕到現場。
(四)應急電話
縣政府:82229188222460
縣委:8221136
縣建設局:8222634
縣安監局:8222574
縣公安局:110
縣衛生局:8222647
縣人民醫院:120
縣檢察院:8222621
六、附則
(一)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等級分類。
1.一級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的;
2.二級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
3.三級重大事故:死亡3~9人或者重傷2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4.四級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或者重傷3~19人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的。
(三)事故相關責任。
1.對遺誤時機造成損失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必須追究相關人員的有關責任;
2.對事故發生后未按規定時限報告的,依法進行處罰;
3.對故意隱瞞事故不報的,依法從嚴懲處,并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刑事責任。
(四)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罰與處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