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案件怎么處理?

導讀:
離婚糾紛起訴應當準備兩份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邀請當事人親近的朋友參加離婚糾紛的調解。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那么離婚糾紛案件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糾紛起訴應當準備兩份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邀請當事人親近的朋友參加離婚糾紛的調解。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關于離婚糾紛案件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起訴。離婚糾紛起訴應當準備兩份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和相關證據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一)更新觀念,該“調和”則“調和”,該“調離”則“調離”有些離婚糾紛,夫妻感情確實已經完全破裂,對于這類離婚糾紛,如果“調和”不成,法官就應當引導雙方文明離婚,不能久拖不決,以避免矛盾激化,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二)以誠待人,贏得信任贏得雙方當事人的信任。這是進行調解的基礎,如果沒有這個基礎,則調解工作就無法進行。
(三)透過現象看本質,注意利用冷處理法有些離婚糾紛的當事人,往往情緒激動,法官此時只需靜靜地聽其發泄、傾訴,等到他氣消了,再進行調解,往往很容易成功。
(四)抓主要矛盾,對癥下藥當事人提出離婚的理由通常多種多樣,但其中往往會存在一個主要的、主導性的原因,調解人員必須善于觀察和分析,找出其中的主要矛盾,從而根據情況,對癥下藥。
(五)利用當事人親友的影響,形成濃厚的調解氛圍要注意利用當事人父母、子女的力量,通過親情誘導,軟化雙方關系。也可以邀請當事人親近的朋友參加離婚糾紛的調解。
(六)留給當事人適當的和好時間這一做法有點類似于冷處理法,主要適用多次調解仍然沒能調合,但又發現當事人有和好的可能這一情況。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并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周期較長,比如30年還貸期間,并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變更后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2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采取其他擔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對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委托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辦理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后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后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后果等。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1999年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1.5%~3%的契稅。2006年9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引起了因夫妻離婚而導致產權變動是否應繳納契稅的爭議,因為該通知也未明確此問題,但從之后實施的情況來看,因夫妻離婚導致產權變動依然是做變更登記手續,仍不用繳納契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