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內出軌離婚怎么處理

導讀:
男方婚內出軌離婚怎么處理?男方出軌,離婚時女方如何爭取更多的權益? 男方婚內出軌能否構成重婚罪?
男方婚內出軌離婚怎么處理
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根據《民法典》第1087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基于對子女、女方的保護以及陳先生的過錯,法院酌定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按照趙女士分得70%、陳先生分得30%的比例予以處理。
“相較于之前《婚姻法》,《民法典》更加傾向于對無過錯方的保護,像在第1091條中增加了‘有其他重大過錯’這一條款,彌補了婚外情中舉證難、認證難等問題。”該法官說,“相較于離婚案件中的財產爭奪,如何幫助、陪伴孩子健康成長,才是父母雙方應該注意的問題。父母應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加強與子女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從而降低離婚對未成年子女成長所造成的影響及傷害。”
男方出軌,離婚時女方如何爭取更多的權益?
離婚訴訟中掌握合法的出軌證據是特別難得且重要的。在目的與手段均合法的前提下,如何拿到對方的出軌證據十分關鍵。
首先要知道家里的財產狀況
在訴訟離婚中,法院會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作為家庭主婦,我們首先要知道家里的財產狀況,比如雙方名下有哪些房產,有沒有汽車等不動產,還要知道銀行卡號碼,存款有多少。
知道這些,根據《民法典》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我們才能分辨哪些是可以在訴訟中分割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男方婚內出軌能否構成重婚罪?
實行一夫一妻制必須禁止重婚。我國《刑法》第258條明確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就是說,如果丈夫出軌第三者構成重婚罪的話,則有可能追究“小三”的刑事責任。
重婚行為主要指三種情況:
(一)有配偶并且已經登記結婚了,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構成兩個法律婚的重婚。
(二)有配偶并且已經登記結婚了,與他人雖然沒有登記,但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三)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也屬于重婚。
對于這三種情況,如果你有足夠證據證明重婚行為,法院會按自訴案件立案。如果證據不足,也可以請求公安機關偵查,由檢察院提起公訴,追究“小三”的刑事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單身者不知道對方是有配偶的人而與之結婚,一般不構成重婚罪。
但從婚姻家庭的角度來講,無論無配偶的一方是善意還是惡意,都破壞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對其婚姻無效的認定沒有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