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離婚怎么處理撫養權

導讀:
哺乳期離婚怎么處理撫養權
哺乳期離婚怎么處理撫養權
哺乳期后離婚,一般兩歲以下的孩子跟隨母親,具體還要根據雙方的情況,更有利于孩子成長的方面、孩子的意愿等進行綜合判斷。哺乳期離婚一般孩子就要跟隨母親,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年齡尚小,同時此時也很需要母親的哺乳,所以在此時要是父母離婚的話,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是會判歸女方。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小孩哺乳期離婚怎么判?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于《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父母在孩子哺乳期內離婚的,一般情況下是將撫養權判給母親,但如果母親的撫養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話,則也是可以將撫養權判給父親的。
哺乳期內離婚糾紛怎么處理?
我國《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因此,根據你所說的情況,正是在哺乳期內,男方是不得提出離婚的。如果你同意協議離婚的話,由于涉及到孩子的撫養問題,作為撫養費來說,男方是必須支付的,這不是賠償問題。
另根據《婚姻法》第42條的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盡管男方借口沒有房產、存款可分割,但依然可以據此要求其對你給予適當的扶助義務。
什么是哺乳期離婚?
哺乳期離婚是指在哺乳期中發生的夫妻雙方離婚事件。與此有關的一切注意事件、法律問題、財產分割問題、嬰兒撫養問題、嬰兒歸屬問題等。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根據以上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并就子女及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發給離婚證書。這種方式比較自由,不受時間期限的約束。訴訟離婚是指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離婚問題,出于對女方及子女權益的保護,一般來說男方如果起訴離婚,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比如孩子為女方與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