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條款下承包商的索賠研究

導讀:
1.4 指定分包商的反對根據FIDIC條款4.5中之規定,承包商沒有義務雇傭一個他已通知業主和工程師,并提交具體證明資料說明其有理由反對的指定分包商。那么FIDIC條款下承包商的索賠研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4 指定分包商的反對根據FIDIC條款4.5中之規定,承包商沒有義務雇傭一個他已通知業主和工程師,并提交具體證明資料說明其有理由反對的指定分包商。關于FIDIC條款下承包商的索賠研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國際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整個項目管理的核心,而索賠管理則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國際工程承包商的角度來看,索賠就是以FIDIC條款(本文主要以1999年版FIDIC條款為主)為基礎,并依據合同有關規定,要求原定合同價格和工期以外的補償的一種權利主張。索賠包括向業主的索賠及向分包商和供應商的索賠兩部分,而向業主的索賠按照發生的原因又分為業主的違約造成的索賠、工程師的行為造成的索賠、工程變更造成的索賠及風險因素造成的索賠四個部分。
下面僅對上述向業主索賠的五部分,并與技術管理工作有關的索賠進行初步研究與探討。
1、業主的違約造成的索賠
由于業主與承包商之間存在直接的合同關系,因此,業主的違約構成了引起承包商索賠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中與技術管理工作有關的索賠按照發生的原因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1承包商權益的轉讓
根據FIDIC條款1.7中的規定,業主不應將按照合同規定應屬于承包商范圍的技術工作(包括ShopDrawing、MethodStatement、Calculation及MaterialSubmittal等,本文簡稱SMCM)轉讓給他人。否則由此給承包商造成的損失,承包商有權提出索賠。索賠內容為T+C+P(“T”表示一般可以索賠工期,“C”表示一般可以索賠成本或費用,“P”表示一般可以索賠利潤或預期可得利益)。
1.2未能及時通知文件中的缺陷及錯誤
根據FIDIC條款1.8之規定,業主或工程師在施工的技術文件中發現了技術性缺陷或錯誤,應及時通知承包商,否則,因未發出通知或延遲發出通知而使承包商遭受的損失,承包商有權提出索賠。索賠內容為T+C+P。
1.3業主將承包商的技術文件非法轉讓與第三方
根據FIDIC條款1.10中之規定,業主未經承包商同意在FIDIC條款1.10允許的范圍之外,為其它的目的將承包商已經完成的SMCM傳送給第三方,承包商有權提出索賠。索賠內容為C+P。
1.4指定分包商的反對
根據FIDIC條款4.5中之規定,承包商沒有義務雇傭一個他已通知業主和工程師,并提交具體證明資料說明其有理由反對的指定分包商。若業主堅持使用該被承包商反對的分包商,從而給承包商造成的SMCM方面的損失,承包商有權進行索賠。索賠內容為T+C。
1.5業主提供錯誤的現場技術數據
根據FIDIC條款4.10中之規定,業主應在基準日(指標書提交之日)前,將其取得的所有現場技術數據提交給承包商,以使承包商能夠參照該類數據初步制定技術工作的內容與計劃,并使承包商自身能夠在技術上對該項目進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否則由此引起的承包商費用及工期的增加,承包商有權做出索賠。索賠內容為T+C+P。
1.6由于業主或工程師的原因使承包商遭受到SMCM方面的侵權索賠
因業主違反FIDIC條款4.10中之規定,使承包商遭受到來自第三方的SMCM方面的侵權索賠,承包商有權對業主進行索賠。索賠內容為C。
2.工程師的行為造成的索賠
雖然工程師和承包商之間沒有直接的合同關系,但是由于業主在與承包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承諾了工程師代表他應履行的職責和義務,因此,若工程師沒有按照合同履行其義務和職責,即被認為是業主違反了合同,而由此對承包商造成的損失,承包商有權對業主提出索賠。由于工程師的行為造成的索賠與技術管理工作有關的,按照其原因主要包括:
2.1無故扣押或拖延已批準或未批準的SMCM、RFI及TechnicalProposal的回復
根據FIDIC條款1.3之規定,工程師對承包商所報批的SMCM、RFI及TechnicalProposal等技術性文件,無論是否批準,都應按照合同規定或國際慣例按時予以回復,若工程師無故扣押或拖延該類文件的回復,由此造成的損失承包商有權對業主進行索賠。索賠內容為T+C+P。[page]
2.2拖延交付圖紙或指示
如果由于工程師未能在合理的,并在承包商附有細節的通知中要求的時間內發出圖紙或指示,使承包商遭受費用和工期的損失,承包商有權對此做出索賠。索賠內容為T+C+P。
2.3對SMCM的錯誤回復
由于工程師對承包商所報審的SMCM的回復意見可視為工程師為實施工程準備的文件,因此根據FIDIC條款1.8之規定承包商應及時將該回復意見的缺陷及錯誤通知業主及工程師,若工程師仍堅持該錯誤的意見,而使承包商遭受到費用和工期的損失,則承包商有權根據FIDIC條款3.2對此做出索賠。索賠內容為T+C+P。
2.4工程師在處理技術問題時的不稱職表現
FIDIC條款3.2明確規定,業主所雇傭的人員(包括代表業主利益的工程師)應具有適當的資質、履行其任務和權利的能力,否則由此給承包商所造成的損失承包商有權做出索賠,具體表現在對承包商所報審SMCM意見的反復、RFI回復的模糊不清或錯誤及對TechnicalProposal的錯誤回復等方面。該項的索賠內容為T+C+P。
3、工程變更造成的索賠
3.1承包商在MaterialSubmittal時提供額外的樣品
在施工之前,承包商應根據合同規定向工程師提供材料樣品及有關資料,以便于在使用之前得到工程師的審批,但若工程師指示的樣品為額外樣品,則構成變更,承包商有權提出索賠,索賠內容為T+C+P。
3.2向業主提出更加優化的設計及方案根據FIDIC條款13.2之規定,承包商可隨時提交更加優化的設計及方案,提出(承包商認為)采納后將:a加快竣工b降低業主的工程施工、維護或運行的費用c提高業主的竣工工程的效率或價值d給業主帶來其他利益的建議。工程師批準后,承包商可對此類變更所產生的損失提出索賠,索賠內容為C。
3.3工程師的指示構成了變更
工程師可按合同規定向承包商發出指示以及為實施工程和修補缺陷可能需要的附加和修正的圖紙。若指示構成了變更,則承包商有權根據FIDIC條款第13條的規定向業主進行索賠。索賠內容為T+C+P。
4、風險因素造成的索賠
由于受工程所在地的政治、經濟、文化及地理等風險因素的影響,使得國際工程承包充滿了風險,加之承包商與業主之間的不對等地位、苛刻的合同條款、嚴格的第三方擔保制度,使得承包商承擔了大部分的風險,因此,FIDIC條款對于本應由業主承擔的風險賦予了承包商索賠的權利,對于由于風險因素造成的與技術管理工作相關的索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4.1當局對圖紙批復的延誤
在國際工程項目管理中,有許多圖紙需得到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方可用于現場施工,若因該因主管部門的拖延或錯誤造成了承包商的工期及費用損失,且該拖延或錯誤符合FIDIC條款8.5條之規定,則承包商有權根據FIDIC條款8.4條之規定進行索賠,索賠內容為T+C+P。
4.2技術標準和法規的變化造成的變更
根據FIDIC條款5.4及13.7條之規定,當基準日期后,工程所在地的技術標準和法規的變化對承包商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產生影響時,承包商應向雇主發出通知,并有權根據FIDIC條款20.1條的規定提出工期和費用的索賠,索賠內容為T+C。
5、結語
FIDIC條款在國際工程的施工中已被廣泛應用,因此在項目技術管理實踐中參考并合理運用FIDIC條款的相關內容,可以更加有利的維護承包商的權益,合理轉嫁承包商風險,從而避免不應有的損失,進一步增強承包商的競爭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