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范圍是什么意思,擔保范圍有哪些

導讀: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保證責任、賠償責任。那么擔保范圍是什么意思,擔保范圍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保證責任、賠償責任。關于擔保范圍是什么意思,擔保范圍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在保證期限內,保證人的保證范圍,可因主債務的減少而減少。債務人新增加的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擔保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擔保期限內債權人不向擔保人主張債權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人承擔的保證責任分為兩種,一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承擔的為一般保證責任;二是連帶保證責任,即債權人在債務到期時,可以向擔保人要求償還債務。
一般保證責任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連帶保證責任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已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1、為他人借款提供擔保的,借款人到期不還后,擔保人要承擔還款責任。
2、為他人提供擔保,即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按保證責任的方式不同,保證責任的承擔有如下區分:
(1)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應當先向債務人追索債務,在債務人經法院強制執行不能歸還后,保證人才承擔償還責任;
(2)連帶保證的,債權人在債務到期后,即可以向債務人要求歸還借款,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歸還借款,沒有順序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