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擔保需要注意什么?

導讀:
未經保證人同意而進行轉讓的擔保債權,保證人不需要再承擔保證責任。那么債權擔保需要注意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未經保證人同意而進行轉讓的擔保債權,保證人不需要再承擔保證責任。關于債權擔保需要注意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簽訂書面的擔保合同
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合同雙方就協商的結果制定合同加油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同樣的,債權的保證也需要簽訂保證合同,有了保證合同才能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維護自身的權益。此外,除了要簽訂書面合同,在書面合同上簽名蓋章之外,還需要確保保證合同沒有存在違法的條款,且要嚴格審核合同的內容。
2、明確保證人的責任
債權擔保中最常見的情形就是擔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一旦簽訂了保證合同,保證人就需要對債務人的債務負責,承擔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的風險。但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保證人索要債務。保證人在支付完債務人債務后,可再向債務人追討。因此,保證合同不可隨意亂簽,特別是數額較大的情況。
3、注意是否變更了債權債務
債務是可以轉讓的,與債務相對應的債權也是可以轉讓的,債權的轉讓需要經過債權人、債務人和受讓人的一致同意。而債權擔保中有保證人的,轉讓擔保債權也需要經過保證人的同意。未經保證人同意而進行轉讓的擔保債權,保證人不需要再承擔保證責任。當然,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債權債務的轉讓并未切實落實的,保證人仍要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人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采用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合同無效,也就是說,保證合同的簽訂并不是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在被欺詐脅迫的情形中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無需承擔保證責任。
同理,如果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惡意串通,簽訂的保證合同損害了保證人的利益的,也屬于無效的合同,可以撤銷,保證人也就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擔保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簽訂保證合同,仔細閱讀保證合同的相關條款,注意債權債務關系是否發生了變更以及是否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等等的情形,這關乎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識,可以與相關的律師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