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過戶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導讀:
債務擔保的形式有很多,為債務提供擔保是實現債權的重要途徑,工廠過戶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工廠法人改變。但是有些工廠有債務,這是個問題。那么,工廠過戶債權債務如何處理?下面就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的講解吧。
債務擔保的形式有很多,為債務提供擔保是實現債權的重要途徑,工廠過戶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工廠法人改變。但是有些工廠有債務,這是個問題。那么,工廠過戶債權債務如何處理?下面就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詳細的講解吧。
工廠過戶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工廠的投資人雖然發生了變更,但投資人變更前該廠對外的借款,仍應當以該廠的財產先行清償,不足清償時可以參照合伙企業法規定,原投資人基于先前的投資人身份對轉讓企業前的債務繼續承擔補償責任,新投資人也應受讓企業而對受讓前發生的債務承擔補充責任,兩者之間有連帶擔責。
債權連帶責任怎么承擔
(一)連帶責任法定原則
連帶責任產生的法律上的依據主要有:
1、《民法典》(2021.1.1生效)規定,這是連帶責任產生的基本依據。主要有:第973條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164條、第167條代理中 因授權不明、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無權代理或利用代理關系進行違法活動而產生連帶責任的承擔;
2、《民法典》關于保證責任的祥盡規定;
3、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如《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73條,《關于審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第10條,《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9條等,均有連帶責任承擔的規定。
4、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廣告法實施細則》規定廣告虛假而承擔連帶責任等。
(二)連帶責任約定原則
即根據當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約定而確定連帶責任的承擔。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多見于擔保合同中。
(三)連帶過錯原則
即根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過錯大小來確定連帶的承擔。包括兩種情況:一種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本應負連帶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由于其主觀上無過錯,因而在一定條件下(并非所有無過錯均不承擔連帶責任)不承擔連帶責任。比如與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協迫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之情形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即連帶責任)。又如合伙中的一方當事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形成的債務,另一方當事人便不承擔連帶責任。另一種是依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一方當事人雖負有連帶責任,但由于損害后果的造成非其一人過錯所致,而是因債權人、債務人等均有過錯所致,所以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該方當事人也因此承擔部分連帶賠償責任。比如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