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訴訟舉證責任歸誰

導讀:
一般來說,誰起訴誰就要承擔舉證責任,即通常情況下都要由原告來提供對方有過錯的證據。除了侵權責任和其他的法律規定的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均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那么民間借貸訴訟舉證責任歸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來說,誰起訴誰就要承擔舉證責任,即通常情況下都要由原告來提供對方有過錯的證據。除了侵權責任和其他的法律規定的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均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關于民間借貸訴訟舉證責任歸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民間借貸行為的舉證責任進行了規定:
1、出借人起訴時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2、若僅僅根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起訴要求歸還債款的,債務人稱已經償還了借款,則應該提供相應還錢的證據證明。
3、若僅僅依據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起訴要求歸還債款的,債務人稱該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則應該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
4、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審查現有證據無法確認借貸行為、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
二、民間借貸訴訟舉證需要哪些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9、其他證據。
一般來說,誰起訴誰就要承擔舉證責任,即通常情況下都要由原告來提供對方有過錯的證據。除了侵權責任和其他的法律規定的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均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因此,民間借貸訴訟舉證責任歸出借人或者是貸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