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案件如何舉證

導讀:
在民間借貸糾紛引起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舉證問題至關重要,若不重視證據的收集和舉證責任的分配,可能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資源豐富、操作靈便快捷的融資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部分社會融資需求,能夠拓寬融資渠道,增強經濟運行的自我調整和適應能力,但其自身也存在交易隱蔽、風險不易監控等特點,容易引發高利貸、非法集資、暴力催收等諸多法律問題,這也使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成為人民法院審理的主要民事案件類型之一。
在民間借貸糾紛引起的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舉證問題至關重要,若不重視證據的收集和舉證責任的分配,可能導致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
第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借款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
第三、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第四、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提供訴訟請求中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余額的計算清單、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等。
證據的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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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明當事人間形成借貸關系的證據
(一)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條、欠條、還款承諾書等債權憑證;
(二)可以證明雙方達成借貸合意的短信、微信、支付寶、錄音、錄像等證據,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息約定、款項支付方式等;
(三)銀行轉賬憑證、微信轉賬、支付寶轉賬等交付借款的憑證;
(四)如果沒有借款合同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的其他證據,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五)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合同等證明擔保事實存在的證據;
(六)有抵押的,應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記手續及相關權利憑證。
二、證明已償還借款的證據
收條或各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三、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
訴訟請求中提供關于要求計付本金及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起算時間、利息計算標準等。
四、訴訟時效證明
(一)還款催收通知書、催收短信、催收電話錄音、催收的微信聊天記錄等;
(二)借款人出具的還款計劃或者還款承諾書等。
發生民間借貸糾紛,如何舉證?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不僅要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用于證明存在借貸法律關系的證據,還要提供借款已實際支付的證據。
若以轉賬方式支付借款,需提供相應的轉賬記錄;若以現金方式支付借款,需提供銀行取款憑證、證人證言等相關證據予以印證。
依據民事訴訟中“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出借人應盡到相應的舉證責任。




